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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12月3日星期一

谭作人:成都,今年禁止恶搞

日前,惯以懂事著称的“深度官喉”成都某报发出消息:成都拟立法禁止恶搞大熊猫。这天的报纸日期是20071114日,不是41日,因此排除了愚人节新闻的可能性。

不是愚人节的另一个证据,是该报某记者事前曾在三个时段,对我进行了三次采访,认真征询我对此立法建议的意见。我客观地认为,成都某报是认真的善良的,没有恶意搞事的动机和行为。

但是,这条关于禁止恶搞”的立法建议,却实在太象一次恶搞!其恶搞指数”,超过2005年某书记想搞的“与党同心工程”,直追2004年某些人已搞的“东方伊甸园工程”。

列位看官,如果您具备中国政治和当代成都的背景知识,一提起这两个标志性事件,善恶是非就已经装进了您的心里,用不着我在此多费笔墨,还要冒着“侮辱您的智慧”的风险。但请您耐些性子,听我先向外地朋友,即全中国人民和全世界人民,讲讲我们的“成都省”。

成都是个好地方,这自不待言。作为曾经的中国最大省份的省会城市,成都美丽多情、温尔文雅,获得国人世人尤其是文人的一致好评。自古以来,“天下诗人皆入蜀”,可见成都的软实力(或作软势力),是得到公认的。站在文化的角度看,这是一种优质的城市资源。

然而在当下中国,历史文化优势也许正是政治劣势,经济弱势,以及相对于当下“主流文化”即官场商场亚文化的无权无势。所以,有人迫不急待要借权造势,即借官权造虚势;或借公权,造私事。

先是东方伊甸园。这是花费了巨额费用打造的城市形象和文化工程,一出台就被人称为精神文明的豆腐渣工程。为什么?因为世居成都人认为成都是“天府之国”,古己有之,而不是什么“东方伊甸园”。区别在哪里?区别在成都人根本不知道伊甸园长成什么样子。除非你先把伊甸园宣传清楚了,再来教训本地人,说他们愚昧而且无知。

这个话题,我已经说得太多,已经有了生理上的反感,所以不拟再议。成都究竟象什么?欢迎外地朋友多多来成都,自己来体验,作出您自己的见证。顺便广告一句:旅游成都,无人后悔。

建设部仇保兴部长说,当前中国城市建设的最大弊病,就是忽视城市历史文化保护的大拆大建。正如一幅名画,先把真品毁了,再代之以大量的膺品。仇部长此论,客观,精准,无争议。

对一个城市而言,如果假冒伪劣成了规模,那就是铁定恶搞了。

如果说“东方伊甸园”是有意为之,那么另外一个疑似恶搞,可能只是无心之失。2003年,新上任的胡温新政提出一整套新的执政理念,其内涵远远超过语焉不祥的三个代表。其中核心理念是“以人为本,执政为民”。不料此论难以贯彻实施,最大的阻力竟然来自党内。证据?与日俱增的上访民众和群体性事件,不够吗?都是民众的错吗?这是世界上最善良的民众啊!也许正是因为民不聊生,民怨沸腾,使成都市书记官感觉憋屈:为什么做了那么多好事看不见,一有失误,就有民怨和批评?有限政府,为什么要承担无限责任?

书记官的创意,终于在一次冬季停电事故之后,爆发出来——对,要强化宣传,要高调统一,要学习过去,要搞一个“与党同心工程”。

幸好,有良知的政府官员还不是珍稀动物。有人对贯彻实施这项工程有了疑虑:远处要求“与民同心”,近处要搞“与党同心”,究竟谁该与谁同心?究竟该听谁的?

聪明的执政官员,找来了学院派专家和社会派人士,要听听反面意见——至少可以避免低级错误(特别说明,某些退休派专家和顾问派学者和钻营派人士,往往是政府低级错误的根源之一。双方的合作基础,是利令智昏和装傻作弊。在此暂不举例——举例要羞死你)。结果,在一位值得尊敬的公共危机管理专家当众的一声爆喝之下,这项公共工程踩下了紧急刹车。再开出来,也变成了语焉不详的同心论坛”,因为低调,所以和平。在公共领域,正是因为有人不为钱财,见义勇为,使成都规避了一次超级大恶搞,值得市人庆幸。

需要特别纠正的是这位书记官的委屈与认知:现在各级政府,不是有限政府无限责任,恰恰相反,是无限政府,有限责任,甚至,不负责任。以上两例恶搞案例,没有一个主使者为此负责。过去的诸多恶搞,也没有影响到任何人的政治前途和经济利益。反而,阻止恶搞的人,比如在下,很可能为此付出沉重代价。这没什么好抱怨:有人帮官府干脏活,就得有人帮社会干脏活干苦活,这是起码的公平。

然而宪政民主,谁能挡得住?宪政,就是让宪法长牙齿,有执行力。民主不是“为民作主”,而是人民“作帝王师”,作自己的主。

必须交待一点,可能有人会认为,我又酸葡萄”了。在此我有义务告知,“葡萄”不酸,很甜——因为请我入了席。伊甸园、大熊猫、同心工程,我都在场。但是一旦我认为有人在恶搞成都,我只能说“不”。我的离席而去,是知道好歹,但很不给面子,很不“懂事”。我对愿意直面真相真话的有良知的掌权者,还是抱些敬意和歉意。

这次,成都市如果真正为大熊猫立了“禁止恶搞法”,也不一定就是舍本求末的坏事,至少是在“普法教育嘛。我甚至希望所有禁止恶搞的“敏感”事物,全都罩上法袍,让人规避逃避并且忘记。比如,《禁止恶搞老虎法》、《禁止恶搞奥运法》、《禁止恶搞张艺谋法》、《禁止恶搞红色经典法》、《禁止恶搞贪污腐败法》……

成都,今年禁止恶搞,今年需要忘记,今后也需要忘记。

最后,作为成都居民我更加希望,成都市人民自己的代表大会,能代表出一部对官府与民间具有同等效力的地方法——《禁止恶搞成都法》,并且监督那些恶搞都搞不定的威权部门:闭嘴,执行。

如是,善莫大焉!

注:作者为保护大熊猫而提出的立法建议,被四川省人大列入当年立法计划后,即束之高阁,迄今五年矣!这不是恶搞,什么是? (20071128日·成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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