选帝候出现的基本原因,已经有所提及,如政教对峙和和谐,市民阶层的有限参政,私有财产权的认同;然而,其中西欧各国和神圣罗马帝国,后来发展成为属邦关系之课题,却是不可忽视的一环。这里,稍微提及和论述之。
现在,我们可以看出,选帝候政治发生的结果——其中之一,如,德国"1356年查理四世发布著名的《黄金诏书》,正式承认七大选侯有权选举国王和皇帝,同时承认诸侯各邦,在自己的领土内拥有行政权、司法权、关税权、铸币权,规定各邦的民众均隶属于他们的邦君,由此从法律上确立了德意志诸邦的独立地位,并正式结束了神圣罗马帝国的联邦体制,而将其转为了松散的邦联体制,在原来的神圣罗马帝国版图里,同时独立了七大选侯国,十几个大诸侯国,两百多个小诸侯国,上千个独立骑士领地。此后的500年,德意志一直处于这样四分五裂的状态下。"——这样,如果中国现实强行模拟这个分裂模式,其前提,同样要给那些"选帝候"大片领土和政治独立,这是不可想象的——中国党人群体,当然没有这些选帝候的任何政治地位和经济地位,甚至连文化地位也不存在——我们上文说过,这里只是一些服膺党文化之人,没有真正的文化诉求,更无不同的宗教、政治背景。也就是说,如果实行了这样的独立或者分治,中国的邦联或者联邦会造就如何一个偌大的中华帝国或者大中华国家,人们不是没有预期,但是,实行的可能微乎其微。反倒是,如果实行了这样的分治,中国国家独立和未来中国民主的政治实体将会如何运作,却是一个极待说明的课题。换言之,如果中国民主导致类似选帝候的政治分治,即承认中华国之中央,又有各地方自治之"国家",那种情形又该如何估量,还有待细析和估判。
历史上,"各位选帝侯出於自身的利益考虑,都故意地不选实力强大的诸侯当皇帝,这样皇帝没有自家势力做后盾,就更没有权威了。"这样的例证不胜枚举(见附录)。其中透漏的信息是值得关注的——也就是我们所谓政治强人不再以后,各政治势力,为了均衡他们的权益而挑选不那么强势的政治人物,作为他们幕后加以操控的玩偶,以至于他们在幕后操作和制定游戏规则的做法日渐成熟。这种利益均沾和势力谐调机制的达成,也是对其政权更迭"精致化"的一种观察。但是,欧洲历史,特别是选帝候时期,几百年的历史昭示,正是因为政治乃至宗教人物,喜欢不那么威势的皇储作为选候,遂导致政治局面动乱,战争蜂起,朝野争斗,祸至民间。"三十战争"即为一例。于是,考量中国政局,如果强人不再,利益集团在后台达成某种弱人政治,他们也许赢得了暂时的均衡和稳定,但是,各派纷争的细节,必然导致某种不稳定、不规则因素的出现,而失治于弱人的脆弱之治或者讲"不治"!
其实,选帝候、也就是这些选出候选人的候选人,其存在本身,就是一种国家分裂、分治和准独立局面的体现。邦联或为联邦之替,即如以上史料所言。松散的选帝候国家和中央国家形成对峙,貌合神离,整合失据。《黄金诏书》(刘启戈先生全译本,59年版
)就对这个选帝候制度的种种细节,做出了类似文学描述般细致入微的解释和规定。那里,明确规定了王储和地方候选人的权利分治。主要当然有萨克森,莱茵,捷克(波西米亚)等。那里的伯爵,公爵,主教和王等之法律上的,财产上的特权,是写入诏书的。如,——
"余(指颁布此易诏书之查理四世——自立注)等兹命令,在每次集会或会议中,诸如宴会或在任何其他场合,当罗马人之皇帝(其实有学者讽喻,神圣罗马帝国是一无圣人,二无罗马——自立注)与国王与诸选候共坐时,紧挨迈恩兹大主教或者科隆大主教之右——二人将因地点行省之不同,视其特权性质而坐于皇帝右侧——因由波西米亚王坐第一位,因彼为曾加冕与受膏之王。其次为享王权之来因伯爵。在皇帝左侧,紧挨上述任何一大主教之旁,首先应为萨克逊公爵,其次为布兰登堡公爵。"(《第四章 有关全体选候》)
再是——
"余等兹以此永具法律效力之敕令,切实宣告,余等之继承人波西米亚王,以及未来之一切僧俗选候,应公正而合法地拥有在彼等国境(注意,是"国境"——自立注)或辖境内一切土地、属地、附属领地中,已经发现或将来可能发现之一切金矿、银矿,以及锡、铜、铅、铁及任何其他金属矿与盐矿。此为彼等向来之权利,毫无例外。"下及其征税权等。"(第九章《关于金银及其他种类之矿》
再是——
关于有铸造和使用自己国家钱币且流通之之权利。(第十章)
再是——
关于学习各种非日尔曼语言。等等。
也就是说,这个候选人或者选候,他们的出现,选帝这件事情本身的出现,来自政治和宗教分裂——预在此基础上进行邦联式再分裂和再统一;分裂和统一,造成了分裂中的统一和统一中的分裂。选候后面,就是确凿无疑的选国和选地,而不是大一统的国家定制。这个情形如果一定要类比中国,则可以划归以下几种情形。历史上,三国时代或者先秦时代是酝酿选帝和候选人,候选国,候选邦联的可能时机,但是因为中国人特有的战争统一观,而告作废。近代历史上,战争统一观,更是取代了任何联邦或者邦联体制的候选或者选择。为什么秦始皇不会出台选帝的可能,而是要一人独统;三国时期,三方之间,只是进行战时的临战谋划和谈判,根本不可能出现全面候选和和平的选择呢?这就是东、西方文化区隔问题——也就是,中国没有起始自姑希腊民主文化和犹太——罗马耶稣文化的政、教思索原则。这个原则的缺失,不能让诸葛亮或者司马懿想到三国选帝之机会,也许他们连做梦也没有想到——但是,查理四世就想到了。
如果一定要把这个历史类比今天,当然不是什么要由十七大党代表来候选。按照现在未成形的地域和政治现实,实行所谓选帝候,而是要由新疆势力,台湾势力,(内外)蒙古势力,西藏势力,汉人异议势力,中共势力,等等,选出一种王储或者现代总统——这个可能才是对于选帝候的准确定位和类比。这些候选人是符合德意志选帝之地域,民族,文化(波西米亚即捷克文化不同于德意志——贝多芬和德沃夏克不同)政治之各异与相对独立的。也就是说,如果这样的中国选择出现,方可有此中倡导者,做出大政治设计的可能性。这是几乎不可想象的。不可能的最大障碍,就是中国人的大一统思维——这个和恺撒、上帝各执其一,不同。二是,中国政治中也没有这个传统。蒋介石虽然统合了几个军阀,张学良易帜,李宗仁臣服,阎西山归依,冯玉祥在野,也是靠打仗而非候选。蒋介石和毛泽东之间更是没有地域和政治自治的空间。他们的国家,都是极权或者专制主义,不是邦联或者联邦主义,更无《黄金诏书》那类现在看来已经成为古董的文本,法制——毛和蒋,都是枉顾宪政的妄人。
这样,继承毛的现在之妄人们,如何和《黄金诏书》、和选帝候制度挂钩,就成为一种荒诞主义谬说。这不是很明显的事情吗?
再是,如果像历史上那样,由选出的皇帝到处征战,吞并和厮杀,中国民主也许就会面临选帝候式的战争历史。这是历史的判断,不是理论的判断。即是说,选帝候的出现,导致战乱和纷争并未结束,反而开始;诚如史料所言(见附录)。我们说,选帝候之后,即是"三十年战争"。这是因为局势被弱人控制或者控制不了所致。这个控制失据,其实是德国在统一以前造成的另一种局面。很多德国学人常说,他们当时不知道何为"德国"!德国是由很多邦联小国组成。这个历史,使得德国出现了俾斯麦时期的统一需求,且实现之——反之,如果德国的民主带有选帝候的永久"优势",这个德国人ID几百年不得存在的悲剧,不是要永续存在乎!事情的逻辑是,独裁和纳粹般的统一,俾斯麦均衡政治的完结带来的不民主和对外扩张,都是德国人试验道路上和选帝候一样,不见得明智的选择——魏玛宪政,也有种种不足;主要不足是耽于民粹和民主的混淆。明智的选择,当然就是美国人为之带来的战后民主。这是勿庸置疑的历史。故此,我们说,中国历史上,本来就没有这样在政治上也许是负面的选帝候制度。改变中国政治制度,也根本不应该从什么选帝候制度中汲取营养,而是应该走向民主——如果可以退一步说,就是要实行全民的逐渐参政,而不是造成选帝候、那种弱人政治,而徒然引发动乱。
最后,我们没有教会势力和政治势力的平衡,没有民主宪政政治;无论在选前还是选后的较逐——如果发生这样的较逐,那也将产生一种类文革或者准宗教内斗——何况,这些教派较逐,其实是因非果,是宗教改革势力使然。有资料显示,这样的判断是成立的——
路德的宗教改革以降,"胡斯派和皇帝达成妥协,皇帝继续兼任波希米亚国王,但是波希米亚有自己的教会和主教,也就是取得了宗教信仰自由。此后,新教的思想在欧洲更广泛传播开来,尤其是德意志地区马丁。路德的路德派,开尔文派,英国的清教徒,法国的胡格诺教徒。基本上来说,各国的宗教问题都曾经引起旧教和新教的大规模内战和杀戮,……德意志境内,神圣罗马帝国皇帝是旧教的,诸侯之中,势力最大的是七大选帝侯。
七大选帝侯有三个是天主教徒,三个是新教徒,还有一个是波希米亚国王,而这个位置由波希米亚王国国内选举产生,后来这个王位就成为爆发三十年战争的导火索。其他诸侯,有不少信仰新教,新教诸侯大多数处於德意志北部,旧教诸侯大多数在德意志南部。在三十年战争爆发以前,其实德意志境内经过长期斗争,实现了旧教和新教路德派的和解,新教诸侯可以自行制订自己国度内的信仰,也可以不归还所没收的教会财产。
但是这个和解(1555年的奥格斯堡条约)不包括更为激烈的新教开尔文派在内,而且新教在德意志的传播也更形广泛,宗教矛盾又一次激烈起来。值得注意的是,三十年战争之前,德意志诸侯已经分裂成了新教旧教两大阵营。新教联盟的首领,是七大选帝侯中的帕拉亭
(Paratine, 中文历史著作中更多译为普法尔茨)选侯菲德列,旧教联盟的首领是巴伐利亚公爵马克西米利安。"
从这段史料援引中,我们得出的结论很明确。选帝候出现,是宗教分裂和宗教改革引起。宗教改革是宗教自身的调试,也是走向宗教现代化的必由路径;也就是说,没有宗教改革,就没有政治自由和宗教自由的结合——虽然很多自由主义者不是宗教信徒,他们质疑所谓"第一推动"及其他宗教教义,但是,他们准确地解读了带有自由之道和人文之道的宗教个人主义,如,路德主义。一般而言的宗教理性和宗教非理性,导致关于宗教解读的矛盾说辞;比如,圣.安塞伦逻辑论证的上帝之论,就和宗教的非理性主义互相矛盾;同时,宗教和中世纪逻辑理性,又有悖于逻辑实证论,这个理论,成为他们回避论证上帝问题的一种方法和一种思维。故此,宗教势力的分立,改革甚至变异,也成为出现选帝候的一个背景。忽视这个背景和忽视欧洲历史上的政治分治局面,都是历史关照的不足。
那么,中国,有没有什么宗教改革势力呢?没有。这是一个比较明确的立论。除去陈寅恪先生所谓佛教和中国文化五百年磨宕、磨合以来,和异类宗教发生的冲突——如,基督教传教士和清朝皇帝的摩擦和磨合——都没有造成任何取代或者和儒教分庭抗礼的政治或者宗教势力之存在。固然,唐朝以来之排佛势力不乏表演和践行,但是佛教存身,也未能发展成为国教。儒教和道家的分分合合,也不见有任何取而代之的迹象。民国时期以来,中国宗教的力道锐减。孙文主义没有什么宗教内涵。虽然蒋介石的"新生活运动",被一些外国学者解释为儒家之道和法西斯主义的结合(见电影《中国-革命世纪》的说法;SUE WILLIANMS摄制,一个母亲在中国出生的美国女性电影人),但是,这其中,根本没有任何宗教势力的大分裂和大独立,他们从属于政治观念和意识形态。到了毛时代和现在,意识形态和亚意识形态,根本没有什么改变。现在的中共,虽然失去了意识形态的准确性和优势,但是,他们赖以成活的"合法性"(更不要说合理性了),依据不是宗教,也不是民主自由,而是所谓"特色"思维,"代表"和"观念"——这是一种后极权意识形态,也是意识形态的变型——但是这个东西既被写入党章,也被写入宪法。于是,整体上发生宗教和政治类别的区隔,认同和兼容之可能,荡然无存。也就是说,从中国现行体制中,提取各种宗教和政治异议力量,作为所谓候选人的可能性,是根本不存在的。
这样,所谓选帝候制度导致任何类型的民主渐进说,都是对于历史的无知和一厢情愿所致。我们说,选帝候制度和西方任何一种政治制度和政治设计,都是疏离于中国政治的。要想对之进行磨合,还有很长的道路要走。宗教定位,在中国本来就是一个难题。政治定位,在经历百年多的"磨合"以后,多少被澄清于世人和知识人,但是,其中模棱两可的说法比比皆是,其中,这个选帝候导致民主说,就占其一;另外,还有和平转型说;非政治层面说,清官说,包青天,胡、赵青天说;中产阶级民主说;经济发展导致政治自由说;不一而足。但是,真正之自由民主说,毕竟也是存在的。这个存在,不是不允许任何种类的变通和权宜,但是,我们认定在极权主义内部,不可能产生来自官方的积极力量和积极改革——这个改革,甚至革命,只能来自对峙之的各种力量,或许是民主力量和国际社会上的非资本力量——但是,控制资本的欧美政府,如何改变其输血经济和利益经济,正好是考察国际社会和中国民主力量如何磨练和修炼之关系的大课题。这个课题,我们已经问津,却还是要从历史上形成的百年经济政治秩序之改造入手。这篇大文章,自然不是这里可以须臾说得清楚的——有待高手提纲携领地予以点播了。
附录——
神圣罗马帝国选帝侯
911年,卡洛林王朝在东法兰克的最后一位君主孩童路易去世, 东法兰克的卡洛林家族王统中断.
此时东法兰克王国内有五大公国,分别是巴伐利亚,卡林提亚,士瓦本,法兰,东法兰西)以及萨克森.
为了抵御当时马扎尔人的入侵,五大诸侯和科隆大主教联合,决定不再寻求从西法兰克的卡洛林家族中寻找王位继承人,而是从本地的五大诸侯中选举产生,
由此德意志王国开始了自己独立发展的历史, 而德意志的王位继承制度也形成了和传统的世袭继承制不同的"选帝"制度.
一、 法兰康拉德王朝
1.康拉德一世(911-918) 法兰德意志(东法兰克)国王. 康拉德家族是和卡洛林家族同样古老的家族。 911年, 孩童路易死后,由东法兰克五大诸侯以及德意志大主教选举为德意志国王。康拉德在位期间王权极其暗弱,其影响力甚至不如萨克森、士瓦本和巴伐利亚公爵。同时他和马札儿人的作战也失利,他死前,劝说其弟埃伯哈德放弃了王位要求,并提议选举他的对手萨克森公爵亨利为他的继承人。
二 萨克森王朝(奥托王朝)
1.亨利一世(919-936), 萨克森公爵,德意志国王,萨克森公爵奥托之子,也称为捕鸟者亨利。925年,他击败洛林公爵,将洛林并入德意志王国。
933年,亨利一世率德意志联军在里亚德击溃马扎尔人,解除了马扎尔人对德意志诸邦的威胁。至936年亨利一世去世,德意志诸邦已经统一成为一个王国,因此亨利一世被认为是第一位德意志国王和德意志民族的创建者。亨利一世娶了洛林公主,他们的三个儿子分别成为德意志国王,巴伐利亚公爵,和科隆大主教。
2.奥托一世(936-973),萨克森公爵,德意志国王,第一位神圣罗马帝国皇帝。(查理曼也被称为罗马皇帝,但后人一般将查理曼的帝国称为法兰克帝国或查理曼帝国,而将奥托的帝国称为德意志的神圣罗马帝国。)亨利一世与洛林公主的长子,也称为奥托大帝。936年在亚琛被德意志贵族选为国王。
3,奥托二世(973-983)。德意志国王,意大利国王,神圣罗马帝国皇帝。奥托一世与意大利公主阿德莱德长子,961年加冕意大利和德意志国王(和其父共同执政),967年加冕皇帝(萨克森王朝君主均有为继承人在其生前加冕的习惯。)奥托二世其间,萨克森王朝达到了极盛,978年,波兰和波希米亚再次臣服,980年,奥托二世包围巴黎,迫使西法兰克国王洛泰尔放弃对洛林的主权要求。同年,奥托二世进军意大利,在罗马册立新教皇约翰十二。982年,奥托二世在意大利南部被阿拉伯人击败,他统一意大利的梦想未能实现。他的妻子是拜占庭皇帝罗曼努斯二世的女儿。
4,奥托三世(983-1002),德意志国王,神圣罗马帝国皇帝,奥托二世之子。983年在其父去世后,被选为国王,994年成年,995年,奥托三世在罗马拥立其堂兄为罗马教皇,称格里高利五世,格里高利五世成为历史上第一位德国人教皇。996年,教皇为奥托三世加冕为帝。
5.亨利二世(1002-1024),巴伐利亚公爵,德意志国王,意大利国王,神圣罗马帝国皇帝。奥托一世的弟弟巴伐利亚公爵亨利的长孙,巴伐利亚公爵强辩者亨利(巴伐利亚世系中亨利二世)的长子。
1002年,奥托三世去世后,亨利发动政变,劫持了奥托的灵柩,在萨克森、图林根、士瓦本、洛林的贵族未参与的情况下被选为德意志国王。1004年被推举为意大利国王,1014年,他进军罗马,罗马教皇本尼迪克特八世为其加冕为帝。亨利二世在位期间,为了对抗贵族势力,加强了效忠于他的主教区的权力,从此德意志神权开始壮大,最终发展成为了皇权的最大威胁。亨利二世和其妻子卢森堡公主库妮甘德没有子嗣,传说是由于他们两人订立了婚后禁欲的共同誓约所致。也不知道是不是这个原因,1146年他被罗马教皇尤金三世封为"圣者"。
三,萨利安王朝
1,康拉德二世(1024-1039年)德意志国王,意大利国王,神圣罗马皇帝。奥托一世女婿、洛林公爵康拉德的曾孙,施派尔伯爵亨利的儿子。1024年9月被德意志贵族选举为国王,开创了萨利安王朝。1026年在米兰加冕意大利国王,1027年,约翰十九世为其加冕。1028年起,康拉德二世开始对入侵奥得河流域的波兰人用兵,至1032年,波兰国王不得不放弃自封的国王头衔,改称波兰公爵,并退出了奥得河流域。1032年,勃艮第国王(当时勃艮第称王)鲁道夫三世去世,
1034年,康拉德二世入侵勃艮第,夺取了大部分勃艮第领地。
2,亨利三世(1039-1056),士瓦本公爵,巴伐利亚公爵,德意志国王,神圣罗马帝国皇帝。康拉德二世和士瓦本公主吉塞拉之子。1046年亨利二世拥立德国人教皇克莱芒二世,同日新教皇为其加冕为帝。亨利三世时期,曾经征服了匈牙利(但很快失去)、摩拉维亚,王室领地拥有五大公爵领地中的三个
德意志皇帝权势达到了极盛,到了可以随意废立罗马教皇的地步,但到了其统治晚期,其帝国已经开始衰落,由他推动的教会改革最终推出了一个强有力的教皇格里高利七世,日后成为了他儿子亨利四世的极大威胁.
3,亨利四世(1056-1106), 巴伐利亚公爵,德意志国王,神圣罗马帝国皇帝, 亨利三世和阿基坦公主阿格内斯之子, 1066年前由其母摄政. 亲政后和罗马教廷发生激烈冲突,1076年亨利四世遭到教皇格里高利七世的绝罚处分, 亨利四世不得不徒步肉袒,于1077年至卡诺莎向教皇请罪, 史称"卡诺莎事件"。亨利四世被绝罚后,反叛的德意志诸侯立刻宣布亨利四世退位,并选举士瓦本公爵鲁道夫为新国王, 德意志陷入内战, 亨利四世最终战胜了鲁道夫,砍下了他的右手。平定国内后,亨利四世立刻进军罗马, 1084年,亨利四世废黜了格里高利七世,新教皇克莱芒三世为其加冕为帝. 1098年诸侯选举其子亨利五世为国王, 和亨利四世对抗,德意志内战再度爆发, 1106年,亨利四世终于打败了亨利五世,但不久突然去世.
4,亨利五世(1106-1125), 德意志国王,神圣罗马帝国皇帝,亨利四世和默林女伯爵之次子, 1111年被加冕为帝, 亨利五世在位期间,罗马教皇和皇帝互相敌视,混战不休, 德意志诸侯则利用皇帝和教皇的矛盾, 自行扩张他们的产业和主权,德意志王权衰微, 从此开始了德意志小邦林立的时代。亨利五世妻子是英王亨利一世的女儿玛蒂尔达,他们死后无嗣。王位落到了亨利五世的政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