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网络中发表了一篇《历史人物不是这样研究的——写给方石先生》,其中捎带着提到与葛陵元先生之间的一桩往事。葛先生倒是迅速反应,在第二天就推出一篇《张耀杰先生,请不要对着空气打重拳》。只是本人实在没有精力时间与转眼间就把自己化为“空气”的聪明人耍花枪,所以称之为“最后答复”。 我与葛陵元先生素无仇怨,只是看过他几篇小文章,觉得文字功底还算不错,只是欠缺写作历史文章的基本功。当时我误以为他要在历史研究方面有所发展,便针对他关于沈尹默的一篇文章加以劝告,希望他先掌握第一手文献资料之后再公开发表文章。后来我才在别人的文章中侧面了解到,葛先生是居住在加拿大的一名事业有成的华人,而且具备乐于助人等多项美德(原文找不到了,可能记忆有误)。于是觉得自己与并不专心研究历史的葛先生较真,实在是找错了对象。
没有想到的是,葛先生偏偏是一位较真的人。到了事过境迁的2006年3月17日,他又发表《关于沈尹默我还想说几句》,其中写道:“我承认我的确‘连一份第一手的材料都没有接触过’,我们业余写作者绝大多数人都没有接触过第一手的材料。一些专业研究人员也不一定有幸接触到第一手的材料。但是,这并不能阻止我们‘公开发表历史文章’。在资讯爆炸的现代社会,大多数人都是从第二手、第三手……第N手材料学习的。这样写出的文章可能很零乱、可能有错误。那么就劳驾专家出来批评指正好了。专家不要说什么‘不值一驳’,你不驳,我就不知道错了,广大读者也不知道错了。从帮助业余写作者的角度、从对读者负责的角度,你都应该驳。你要是不驳,那才真正坏事了。”
正是针对葛先生以“业余写作者”自居的理直气壮的强词夺理,我在《历史人物不是这样研究的——写给方石先生》中谈到了程序正义:“学术研究与体育比赛一样是讲究公平竞争也就是鲁迅所坚决拒绝的费厄泼赖(fair play)的。所谓费厄泼赖(fair play)的前提条件就是程序正义优先的比赛规则。在体育场上,一个重量级的拳击手是不会与轻量级的拳击手浪费时间的,一个足球健将也不会与花样滑冰的选手同台比赛的。这就是我一直对葛陵元先生不予理会的原因所在。”
葛先生显然不具备最低限度的程序正义和规则意识,于是便有了如下一段道德审判:“如果张耀杰先生不想故意混淆视听,难道我对接触第一手材料的向往和敬仰还有什么疑问吗?张耀杰先生指责我‘一再质问’他‘写历史为什么非要查第一手文献资料’是对着空气打重拳,是对我的诬陷,是有失他这样一个民主斗士和高级知识分子的身分的。我为他由衷地感到遗憾和羞愧。我认为,事业有成的专家也应该容许别人──包括外行──与他讨论问题。外行说了外行话,你可以批评指正。如果你没有时间,当然也可以不理睬。但是,请不要随便贬低别人、抬高自己,自封为‘重量级的拳击手’,而把别人当作‘轻量级的拳击手’。且不说自封的‘重量级的拳击手’是不是真是‘重量级的拳击手’还是值得研究,如果该‘重量级的拳击手’再随意剥去‘轻量级的拳击手’的运动服,对他肆意欺凌,那就丧失了起码的体育道德和运动员人格。更进一层,如果该‘重量级的拳击手’连与‘轻量级的拳击手’交手的勇气都没有,只敢对着空气打重拳,那就只能引人耻笑了。”
一个以“业余写作者”自居的人,被“别人”当作有资格参加专业体育比赛的“轻量级的拳击手”,他竟然以为这是“别人”对于他“随意剥去‘轻量级的拳击手’的运动服”的“肆意欺凌”。我实在不知道葛陵元先生拥有的是那个世界的“勇气”,更不知道他所讲的是那个世界的“引人耻笑”?
鲁迅笔下打不过别人的阿Q有“儿子打老子”的精神胜利法。毛氏共产理论中有“越穷越革命、越穷越光荣”。王朔笔下有“我是流氓我怕谁”。中国民间另丈母娘生病让女婿吃药的笑话。葛陵元先生的逻辑推理就显得更加奇妙:“业余写作者”可以不以专业精神从事认真严谨的写作,“专业研究人员”偏偏应该从“帮助业余写作者的角度、从对读者负责的角度”,为所谓的“真正坏事”承担责任。换言之,没有资格参加专业体育比赛却偏偏要参加专业体育比赛的人士,可以不为自己的“业余”水平承担责任,反而应该由参加专业体育比赛的人士替“业余”人士承担责任!一个只会拉二胡的人要应聘钢琴师,偏偏可以反过来指责招聘钢琴师的人“只敢对着空气打重拳,那就只能引人耻笑了”。其理直气壮的强词夺理是:我已经自轻自贱了,你不像我一样自轻自贱,难道不是很可耻吗?!
葛先生在自己家的菜园子里是种菜还是练习拳脚、是穿运动服还是穿灯笼裤,完全是个人私事,我自然没有权利加以干涉。但是,既然要到公共平台上登坛亮相,就应该先查好资料,练好本领,贡献一点别人所不具备的真本领、真知识。你发表文章拿到了虽然不多的一点稿费,还要我这个“专业研究人员”从“帮助业余写作者的角度、从对读者负责的角度”,为所谓的“真正坏事”承担责任,天底下的好处怎么可以让你葛陵元独占,天底下的责任怎么可以让我张耀杰这样的“专业研究人员”完全承担呢?!
一个舞台演员演砸了戏,就应该暂时离开舞台去重新演练。一个体育运动员违犯了规则,就应该离开赛场去总结经验、自我反思。且不说欧美文明社会的程序正义和公平竞争,就是在从不认错的伟人那里,也是要讲究一下“没有调查就没有发言权”的。孔子在几千年的《论语》里面,更有“知之为知之,不知为不知,是知也”的良言忠告。关于沈尹默的第一手文献材料在美国、加拿大的中文图书馆里面不难找到,至少我自己在台湾《传记文学》发表的相关文章,以及新出版的《北大教授与〈新青年〉——新文化运动路线图》一书中,已经列举了这些文献材料。葛陵元即使当真找不到,也只能怪自己没有入门,想继续钻研就应该到学校里面去拜师交学费。不想继续钻研,也可以在自己熟悉的其它领域里发展自己。这里原本是谈不到什么“可耻”不“可耻”的。非要在学术问题上扯道德高调,反而会像演砸了戏还要赖在秀台上不肯下去的演员、违犯了规则却不肯离开赛场休息的球员那样“引人耻笑”!
历史研究不是青梅竹马的小儿郎、小妮子玩家家的幼稚游戏。这个国家以讹传讹的骗局已经太多,一个有良知的人即使没有能力揭穿骗局,也不可以自以为是地传播骗局。我自己在从事研究的过程中也总是会出现疵漏和硬伤的,凡是认真指出这些疵漏和硬伤的朋友,我都会心存感激地认真接受,并且尽可能地利用公开机会加以改正。
做学问同时也是做人。假如是作为朋友,我当然是愿意与葛陵元先生私下里谈一谈风花雪月的。然而,一旦到公共平台登坛亮相,就要把自己修练好的真本领拿出来,这既是对于自己的尊重也是对于读者的尊重。我自己是讲宗教戏剧学的,假如随便来一个幼儿园的小孩子,我也给他讲宗教戏剧学吗?假如我给他讲一次他听不明白,我还有义务给他再讲一遍吗?
正如葛陵元先生所谈到的,我自己近年来一直在从事公民维权活动,但是我绝对不会要求律师朋友主动给我讲法律常识,而是自己主动去学习法律,并且尽可能地以律师的职业标准来要求自己,而不是以人文学者的外行标准去反过来求全责备于职业律师。
在我心目中,一个文明社会应该是网格化的,每个人必须明白自己的自由民主的权限与边界,而不是动不动就到公共领域以及别人的私人领域去随心所欲、为所欲为。每一个人都有自己的专长和本份,既不可以对别人求全责备也不可集天下之美事于一身。用国家的金钱供养专业的运动员,其实是中国特色的腐败现象之一种。在欧美各国,参加国际性体育比赛的运动员并不完全是职业人士,更多的恰恰是体育爱好者。他们的可贵之处正在于花自己的钱反而以专业的精神参与比赛。葛陵元先生身在自由文明的世界,总应该在不远的将来,至少在程序正义和权利规则方面,比我更加先进一点点吧?!
2007-10-13于北京家中。
张耀杰先生,请不要对着空气打重拳
葛陵元
张耀杰先生是一个事业有成的严谨的历史学家,对他的学问我是很敬畏的。他在大陆的恶劣政治环境下,仍然敢于伸张正义、为弱势群体 说话、为民主事业直言,更使我对他的人品──也象对国内的一切民/ 运/人/士[张耀杰旁白:本人中人一名中国公民,从来不是什么运动的什么人士!]
一样──充满了敬意。但是,这并不意味着我就失去了与他讨 论问题的权利,也不表明他就有权利肆意改变我的观点,对我滥加指 责。
张耀杰先生在《历史人物不是这样研究的——写给方石先生》一文中写道:
“两年前有一位叫葛陵元的朋友抄录了一大堆二手资料,然后一 再质问我写历史为什么非要查第一手文献资料,问得我哭笑不得。”
这种轻慢的毫无根据的职[指]责真搞“得我哭笑不得”。
《关于沈尹默我还想说几句》中的原文是这样的:
“我承认我的确‘连一份第一手的材料都没有接触过’,我们业余写作者绝大多数人都没有接触过第一手的材料。一些专业研究 人员也不一定有幸接触到第一手的材料。但是,这并不能阻止我们‘公开发表历史文章’。在资讯爆炸的现代社会,大多数人都是从第二手、第三手……第N手材料学习的。这样写出的文章可能很零乱、可能有错误。那么就劳驾专家出来批评指正好了。专家不要说什么‘不值一驳’,你不驳,我就不知道错了,广大读 者也不知道错了。从帮助业余写作者的角度、从对读者负责的角度,你都应该驳。你要是不驳,那才真正坏事了。”
只要不存在偏见,不需要有张耀杰先生那么高深的学问,也不难看出,我说的是绝大多数人都没有条件和机会接触第一手材料,而绝不是问任何人“写历史为什么非要查第一手文献资料”。相反,我对有条件和机会接触第一手的材料的学者是十分羡慕的。我在该文起首就开门见山地写道:
“看了耀杰先生的《与葛陵元论沈尹默》,对耀杰先生对史实掌握得透彻和细腻深感敬佩。到底是专业人才,而且又‘正在整理《北大教授与〈新青年〉》书稿’,我这样的业余写作者只能自愧不如。”
如果张耀杰先生不想故意混淆视听,难道我对接触第一手材料的向往和敬仰还有什么疑问吗?张耀杰先生指责我“一再质问”他“写历史为什么非要查第一手文献资料”是对着空气打重拳,是对我的诬陷,是有失他这样一个民主斗士和高级知识分子的身分的。我为他由衷地 感到遗憾和羞愧。
我认为,事业有成的专家也应该容许别人──包括外行──与他讨论问题。外行说了外行话,你可以批评指正。如果你没有时间,当然也可以不理睬。但是,请不要随便贬低别人、抬高自己,自封为“重量级的拳击手”,而把别人当作“轻量级的拳击手”。且不说自封的 “重量级的拳击手”是不是真是“重量级的拳击手”还是值得研究,如果该“重量级的拳击手”再随意剥去“轻量级的拳击手”的运动服,对他肆意欺凌,那就丧失了起码的体育道德和运动员人格。更进一层,如果该“重量级的拳击手”连与“轻量级的拳击手”交手的勇气都没有,只敢对着空气打重拳,那就只能引人耻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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