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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10月15日星期一

张鸣博客:监督与分肥

一有官员贪污腐化,总结经验教训,总免不了要说,监督不力。怎么才算有力呢?我们现在政府有监察部门,有审计部门,有反贪局,党还有纪律检查部门,据说还要效法香港,成立廉政公署,世界上有哪个国家有我们这么多专门的监督部门呢?没有,那为什么偏是我们监督不力?

有人说了,各个地方政府里的监督机构,跟被监督的对象属于同一个级别,同级之间,监督的有效性,自然不高。于是改进,纪检委级别提高,好像改善也不大。又有人认为监督部门跟地方党政负责部门,有统属关系,于是改进,监督部门尽量独立,由中央直线领导。但是,如果监督机构也出问题怎么办?那就再派监督监督者。现在,听说已经开始实行中央向地方派巡视员制度,类似于古代的钦差大臣,此举能否有效遏制腐败?从历史的经验上看,短期效果应该有,但想要根本改善,也难。

做古代历史研究的,大多认为明代的政治昏乱,但是从制度层面讲,明代的监督机制偏偏最发达,历朝都有的监察机构自然少不了,只是不叫御史台而叫都察院,辖十三道御史,原来专门的谏官给事中,此时也演变成分布在六部的监察官,从给皇帝提意见,转变为给京官挑错,除此而外,各省还派有专门定期驻省监察的巡按,后来再加派巡抚、总督。政府体系之外,皇帝还要派自己身边的人,到各地监察,有矿监、税监,最重要的是监军,正因为如此,被阉割过的宦官,到了明代被尊成为太监。这还不算那些直属于皇帝,权力无边,但却近似于特务组织的锦衣卫和东西厂。

巡按是最早下派的监督人员,官位不高,不过跟一般的御史一个级别,七品官而已,跟四处走走的十三道御史不同,巡按盯在一个地方,不可能什么都看不出来,因此,早期的巡按,还真能查出点事来。但是,恰好也是因为定期驻在一个地方,很容易被地方官们包围软化。按规矩,监察官位卑而权重,可以跟省级的三司长官相分庭抗礼,三司见了巡按,只能客客气气的。客气归客气,礼貌归礼貌,但巡按没有具体的行政权,按规矩办事,实惠捞不到。人都是要吃饭的,官员也是人,当官还是要图吃好饭,明朝的官俸又低得可怜,大家只有自己想办法。巡按虽然只有七品,但也是官,有跟所有官一样的想法。巡按没有行政权力,但却有跟行使行政权的人挑刺的权力,于是,大家心照不宣,监察变成了分肥。这下好了,巡按不仅地位跟省级官员平起平坐,连实惠也平起平坐,朝廷要的监督,自然也就不了了之。

巡按不中用,有人找原因,说是官位不高,于是派下来六部堂官一级(类似部长和副部长)的人挂上都察院的副职,下来做巡抚、总督。原来七品芝麻官派下来,都可以跟省级官员平起平坐,派来部长副部长,跟省级三司官阶相当,更了不得,直接就把个三司变成自己的下属,以至于后来人们不认为巡抚和总督是中央派出官员,径直把他们当成了省长。

最受皇帝信任的太监,虽说身体关键零件少了,但贪心一点都不少,只要被派下去,就无师自通地把监督化为分肥的契机,打着皇帝的名义,为自己捞足了好处。明代宦官机构二十四监,权力最大的是司礼监,因为那里的太监可以替皇帝批奏折,最实惠的却是御马监,御马监里的太监,官阶都跟当年的孙猴子差不多(估计当年吴承恩写这个情节,有讽刺太监之意),但权势可不小,不仅掌握着调兵遣将的令牌兵符,而且可以向外派监军。军队多了监军,长官无所谓,但是小兵倒霉,因为又多了一个喝兵血的。时人写道:“监视之设,止多一扣饷之人。监视之欲满,则督抚镇道皆有所恃矣。故边臣反乐于有监视,功易饰,败易掩也。上(指皇帝)性多疑,有监视,又有监视监视者,多一人有一人之费,穷边士卒,何不幸一至于此。”(杨士聪《玉堂荟记》)

只要官员是只对上负责的,无论监督怎样绵密,都无济于事,监督变成分肥,绝对是官员的理性选择。只有让官员不只对上负责,而且对下负责,让社会来监督,保障舆论监督自由,监督机构才会真正有效。19世纪中叶,美国工业化时期,也一度出现过官商勾结,权钱交易盛行的局面,但是由于有社会的监督,有舆论的揭弊,民间掀起扫黑风暴,很快就扭转了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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