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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10月9日星期二

张鸣:“摆平”、“摆平术”和“摆平文化”

“摆平”是现今的流行语,有点近似于广东话的“搞掂”。无论单位还是个人,出了事,很多人首先想的,就是找人摆平。在热衷摆平者的眼里,什么对象都可以摆 平,从中组部,中纪委,中央台,到各级政府,法院,各个媒体,乃至与事有关的个人家庭。什么事都能摆平,人命大案,群体事件,乃至交通违章。

但凡摆平,都是有事,这个事不是平常的吃喝拉撒,买车买房,往往涉及法纪,不是违法,就是违纪。违法违纪,想要大事化小,小事化了,于是“摆平”登场了。 摆平者,首先要摆平事涉的对象,让他们不加声张,把事情消弭在无声状态。其次是摆平知情者,让他们知趣地闭上自己的嘴巴。如果事情被外界知道了,那就需要 摆平记者,无论如何不能让消息在媒体上曝光。最后,如果事情已经败露,无法遮掩了,那就摆平负责查处的上级机关,一层一层摆上去。

摆平有术。所谓的摆平,本质上就是一种权力的操控技术,夸张地说,《三十六计》里的每一计,从“围魏救赵”、“美人计”到“走为上”,对于摆平来说都适 用。摆平的关键是找人,找不到合适的人,就摆不平,即使是让被害人不声张,也得找到合适的中间人才行。能不能找到合适的人,怎么找,找到之后如何说动这个 人帮忙,都有其“术”,不得其术,摆平就会停摆。找对了人,送钱送货,也得有技巧,送什么,怎么送,用什么方式送,个中的学问都深似大海。

不用说,如此摆平势必跟腐败相伴而行,尽管摆平靠的是人情关系,但背后往往存在人情之外的东西,或者权钱交易,或者是权色交易,或者是权权交易。拿人钱 财,为人消灾,你帮我,我帮你,于是事就摆平了。没有人情后面的东西,即使找到了人,也找对了人,还是难以摆平。摆平所到之处,摆平盛行之地,往往意味着 贿赂公行,党风败坏,政风龌龊,法纪荡然。

当然,摆平这种事放在面上,大家都知道这不是什么正大光明的事,都知道摆平本身往往就意味着违法,但是,这并不妨碍有些人去摆平,而且操练的时候,脸不变色心不跳,甚至,在社会上,还存在着一批以此为生的人,包揽各种摆平的生意,就差没有在工商注册开公司了。

摆平和摆平术存在的原因,主要在制度和文化。其实,为了防止摆平现象,我们不知道制订了多少纪律规定,我们的法律也一天天在完善中,但是效果并不大。摆平 大行其道,很多情况下不是因为无法可依,无章可徇,而是知法违法,甚至顶风做案。根本原因是,我们的制度,到目前为止,人治的色彩依然很重。我们常说,法 律是要靠人来执行的,所以人出错,挡不住。这话其实并不完全对,严格说来,法律也是要靠程序和规则执行的,好的法律环境,人的自由裁量份额是有限的,如果 人不理会程序,不按程序和规则出牌,审查部门就可以利用程序把他查出来。现在我们的地方和各个单位,一把手的权力太大,既不存在相当的制约机构,也不存在 制约的机制,甚至连制约的程序都没有。一个县,只要跟县委书记合不来,哪怕县长都干不下去。只要一把手带头不守规矩,那么,什么规则都形同虚设,而且,上 级部门事实上也无从按照程序进行检查,因为我们现在的程序,往往属于可以做假的程序,即使查出来,在多数情况下,也是睁眼闭眼,让人家过关了事。同时,在 现行的体制内,我们的干部,还不习惯用法律和机制来进行管理,大事小事,只要有事,就要派个人在那里,甚至设的机构来管事,只习惯支使人,不懂得借助软的 东西,诸如程序、机制。说到底,尽管我们一直在努力使行政机构实现现代化,但我们还没有实现马克斯·韦伯所说的理性官僚制。

我们知道,摆平在很大程度上靠的是人情关系。只要是人,就脱不了血缘、地缘和业缘的各种关系,关系,就意味着在结成关系过程中的感情因素。摆平找人的时 候,往往就是通过上述各种关系,哪怕是八杆子打不着的亲戚,哪怕不会说家乡话的乡亲,哪怕小学时已经不太认识的同学,都可以成为找人时的突破口,如果能找 到真正的亲朋好友,摆平的机会自然就更大。从情理上讲,是人都有七情六欲,都是有人情可讲的,即使这个人再讲原则,如果属于跟自己特别近或者特别亲的关系 人找上门,而且恳切地游说的话,恐怕完全不动情也难。如果当一个人处于基本上没有制约和监督的地位,同时又拥有可以福人祸人的权力,如果有人利用人情关系 找上门来,后面还有许多的好处,那么,顺水推舟,很可能是他最方便的选择。

摆平盛行的另一个因素是存在着摆平文化。明知道摆平违法,但操作者不以为耻,反以为荣,能摆平往往意味着个人或者单位的能量,摆平一件事,不管这件本事是 多么恶心的事,操作者在酒桌上都是可以拿来吹嘘的。有人犯了事,说情的一拨接一拨,甚至死皮赖脸,死缠硬泡,不仅不会受到惩罚,反而会得到“敬业”或者 “讲义气”的评价。有的时候,本来负责其事的人并不愿意违法办事,但往往架不住人情关系的软磨硬泡,结果陷进去了。我们的民族,虽然在硬件上已经很现代 了,但至今还没有形成替违法违纪者说情可耻的荣辱观,说者坦然而行,被说者也不以为忤。操练摆平术的人,也不限于那些有权有钱有力的人,一般老百姓,家里 有人出了事,只要有能力,也会找人摆平。没有门路找上面的老百姓,就会寻求一种另类的摆平,有事,斥诸黑社会,受了欺负,找黑道上的人为自己找面子出气。 这种摆平,后果也相当可怕。即使家里有人杀人或者伤害了人,这个家庭周围的人,首先考虑的不是被害人和家庭的惨状,而是考虑自己家的人如果脱罪,亲戚朋友 一起出主意想办法,找人摆平,甚至为此做违法的事情,也再所不惜。

摆平文化的存在,使得操作摆平术的人,没有任何羞耻感,反而会因为其操作技术的高明,人情关系的广泛,受到正面的激励,甚至在执法者那里,也不会把前来说 情的人看得十分不堪,即使洁身自好者,也不过不动心罢了。摆平术的操作者无论在法律的语境,还是在文化的氛围中,都得不到任何的惩罚,自然,摆平也就公行 了。

反过来,摆平文化的存在,使得制度上的缺陷更加突出,两者你中有我,我中有你,要想让摆平停摆,不仅要堵上制度的窟窿,还要平掉摆平文化。实现这两个任务,制约和监督是不二的法门,在保证制度制约的同时,必须保障公民舆论监督的第四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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