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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9月21日星期五

范博:中共反右运动消灭了中国的知识分子?

——与高瑜商榷

57年的反右运动至今半个世纪了,由于种种原因,对这场运动的研究似乎还不及对文革的研究。尤其是若干并未亲历其事者,其立论或论据往往不乏值得商榷之处,如贵刊9月号《中共反右运动消灭了中国的知识分子》一文的网上版即是。

首先,文章所提的命题恐怕就难以成立。什么叫‘消灭了中国的知识分子’?‘消灭’一词,据《现代汉语词典》解释有两义:(1)消失;灭亡。(2)使消灭;除掉(敌对的或有害的人或事物)。两千多年前秦始皇焚书坑儒,但并没有也不可能‘消灭了’儒生。57年毛发动反右,恶果累累,罄竹难书,但其治下500万知识分子就此被‘消灭了’吗?否。

仅以敢于触犯逆鳞者而论,起码章`罗`储及其他不少入另册者(例如最近接受访问的流亡美国的高尔泰先生),到60年代中依然‘人还在,心不死’,并无消失。还有陈寅恪`梁漱溟`马寅初等一代宗师,顾准`林昭等先驱者,无论精神或肉体都不能说被‘中共反右运动’一下子就‘消灭了’。他们‘独立的思想,自立的个性和批判社会的力量’未见稍减,尽管其话语权被剥夺了。

至于韬光养晦者如文物界的沈从文,文学界的钱钟书,还有自然科学`医学等方面的知名专家,未因反右罹难者亦不在少,更何况海外如港`台及美国的华人知识精英,为毛之魔爪所不逮,那就更不用说了。

事实上,到目前为止,任何社会的任何政权都无法消灭知识分子。作为人类文明发展到某一阶段的产物,此一社会阶层至今仍充满生命力。即使毛和斯大林`希特勒及波尔布特等暴君一样,千方百计彻底铲除异见知识分子,也不可能得逞。另一方面还有非异见知识分子,其数量往往比前者要多得多,当局通常无必要找他们的麻烦。所以,知识分子是消灭不了的。

再从理论上分析,说‘中共反右运动消灭了中国的知识分子’,并且又几乎全部归咎于毛,就会如某学者所言:结果反而变成对他个人作用的夸大。毛固然罪恶滔天,但他到底并非全能的上帝,可以随心所欲地使‘中国的知识分子’整个消失或灭亡,即便限于大陆他也办不到。大陆知识分子弱点很多,但绝非全都不济,一无是处;其自身亦无须妄自菲薄。否则,何以解释今天中国大陆的迅猛发展?

也许作者会辩解道:我在正文开头说的是,反右‘消灭了二十世纪上半叶中西文化孕育出来的中国几代最优秀的知识分子’。可惜,这种说法问题更大。明明标题讲的是‘中国的知识分子’,怎么内文一下变成‘二十世纪上半叶中西文化孕育出来的中国几代最优秀的知识分子’?这两个概念外延相差之大人所共知,岂能如此立论?这样对待读者及听众(据说原文为国际学术研讨会上的讲演),算怎么回事?

何况即使其讨论的范围缩小到内文所议,也同样没有说服力。因为当年的反右运动,固然把‘二十世纪上半叶中西文化孕育出来的中国几代最优秀的知识分子’中的小部份人打入另册,但大多数尚能幸免。鲁迅说得好,‘石在,火种是不会灭的。’无论已否遭祸,只要他们活着,能轻率地下结论说这‘几代最优秀的知识分子’已经给‘消灭了’吗?而且为什么把生活在港台及欧美的知识分子同胞都不屑一顾呢?

我们还不妨对比一下一篇立论相似的文章,即朱正先生所撰《1957:中国现代知识分子的消失》。文中开头两段对‘消失’的含义及所论‘中国现代知识分子’的外延,均作了详细解说,特别申明:‘本文标题中的“中国”,空间的界限锁定为共产党执政的中国大陆,“中国现代知识分子的消失”这个命题,不涵盖旅居国外的华人知识分子,不涵盖居留港澳的文化人,也不涵盖向蒋氏独裁政权坚持斗争,并且取得了成果的台湾知识分子群体。’朱先生的论点容或亦不无可以商榷之处,但其严谨的学风`文风无疑堪为表率,令人敬重。

其次,该文列出当年作为右派主体的五种人,即:章罗等民主党派头面人物和储安平等党外大知识分子;刘宾雁`戴煌等党内知识分子;林希翎等大学生;丁玲等文艺界以及教育界知名人士等,称之为‘当时和未来中国的精英人物,摧毁他们,就是摧毁中国。’‘从此再没有真正意义上的民主党派,中共内部和各行各业开始逆向选择,正所谓“表扬了指鹿为马的,提拔了溜须拍马的”’。这些说法恐怕都经不起推敲。

‘摧毁他们,就是摧毁中国’,这显然有夸大其辞之嫌。也就是说,将500万知识分子之中的少数罹难者拔得太高了。这样会产生‘捧杀’的效果。何况入另册的‘精英’,未必悉皆具有突出的‘独立的思想,自立的个性和批判社会的力量’。

‘从此再没有真正意义上的民主党派’吗?不对。应该说,从毛王朝诞生之日起,就

‘没有真正意义上的民主党派’。因为,如果说在中国曾经有过‘真正意义上的民主党派’,那也只存在于抗战胜利后到49年中共建政止的四年间,不过,‘民主党派’这个词是中共发明并使用的。首届‘全国政协’会议闭幕后毛正式登基,钦定的8个‘民主党派’都进入奴婢的角色,压根儿说不上什么‘真正意义上的民主党派’。试想一下,从民革到民盟,以至排名最末的台盟,无一例外的政治上要跟人家的指挥棒,经济上拿人家给的钱,组织上受人家操纵(民革中央副主席王昆仑,民盟中常委胡愈之等都是中共秘密党员),还讲什么‘民主’?早就是中共一党专权的‘党主’了!

至于说‘中共内部和各行各业开始逆向选择’,同样不对。整风之初,人事制度便备受非议,皆因7年来当局不是任人唯贤,非党员固然升迁无望,正派而又能干的党员亦往往投闲置散,难展其才。应该说,作者所称的‘逆向选择’早在50年代初期便已蔚然成风。那既是中共本质决定的,更是一贯排斥异己的毛影响所致,即所谓‘上有好者,下必甚焉’。对此,长期任毛秘书的田家英,曾引古语‘楚王好细腰,宫人多饿死’加以描绘,可资作证。

再者,文中有关右派的处理这样写道:‘毛泽东根据右派的职务高低,给右派也定了六个级别,一类最大,六类最小。’接着说了一段故事,讲冰心的丈夫`著名社会学家吴文藻自称:‘我是第五类右派,是性质最轻的。’作者据此认定:‘按照吴先生的级别至少是二类,定为五类,明显是优待。’

下一段又说:

毛泽东正是根据每个人认罪的态度,又给右派定了五种处理方法,把最严重的送监狱,甚至被判死刑。次之送北大荒`夹边沟全国几十个右派改造基地,无异于肉体消灭的集中营。。。。还有的被开除公职,下放工厂`农村接受改造。最轻的在原单位降职`降薪拿20几元的生活费接受改造。

这两段话叙述混乱,多处失实。为正视听,下面先摘引《周恩来年谱》1958年1月29日的记事:

主持国务院第六十九次全体会议。。。。会议还通过《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在国家薪给人员和高等学校学生中的右派分子处理原则的规定》。《规定》的主要内容是:对于国家薪给人员中的右派分子,根据情节和态度,分别按以下办法处理:劳动教养,或自谋生活,有的应开除公职;撤职,送农村或其他劳动场所监督劳动;撤职留用察看;在社会上有相当影响或在学术`技术方面有较高成就`需要加以照顾的,撤职,另行分配待遇较低的工作,或降职降级降薪;免于处分。高等学校中的右派分子,根据情节`态度,分别按以下办法处理:保留学籍,送农村或其他劳动场所劳动察看;个别的开除学籍,劳动教养;个别反面典型,开除学籍后留校监督劳动;留校察看,继续学习;机密性专业中的右派分子,除开除学籍者外,应转学或转系;免予处分。

另据当事人杜高,戴煌回忆录记载:

杜‘开除公职,劳动教养’,属一类处分;

戴是二类处分:保留公职,送北大荒军垦农场监督劳动。

邵燕祥则在正式受处分前被通知参加会议,学习一份有关‘对右派分子处理的政策界限’的文件,在他记忆中:

它(文件)把全国的右派分子分成六类,给以不同的处置。其中一`二类最严重,开除公职(如有党`团籍的一并开除),取消工资待遇,给予监督劳动的处分,大约是所谓‘极右派’;三`四两类叫一般右派分子,处分较轻,撤职,降薪,开除党或团籍,保留公职,下放劳动,但不叫监督劳动。这就算是‘敌我矛盾按人民内部矛盾处理’了;至于五`六两类处分最轻,特别是第六类,不戴帽子,如是党团员的只给以党内团内处分。

邵自称受第四类处分。(见《别了,毛泽东》,牛津大学出版社,2007,第417页)

由此可见:

1. 并没有根据右派的职务高低而定其级别这回事,更非‘一类最大,六类最小’。人所周知,右派中章伯钧原职务最高,身兼全国政协副主席`国务院交通部部长等9个显赫职务,行政三级。但反右后他只是撤了上述职务,保留全国政协常委`民盟中常委等职,降到行政七级。还‘特别保留了四合院`小轿车`司机`警卫`厨师`勤杂和秘书’。比照上述《规定》,他受的应是第五类处分。即最大的右派所受处分属次小之列。
2. 吴文藻教授自言‘是第五类右派’,讲的是受第五类处分。作者断言‘按照吴先生的级别至少是二类’,不知‘何所据而云焉’?其实依照上述《规定》,他份属四类或五类处分,怎至于‘至少是二类’即最低限度送去监督劳动?当然,要讲‘明显是优待’也说得通,《规定》中便特地列出:‘在社会上有相当影响或在学术`技术方面有较高成就`需要加以照顾的,’如何如何。‘照顾’就意味着可以‘优待’。但这又‘明显’地反证了作者所云:‘毛泽东根据右派的职务高低,给右派也定了六个级别,一类最大,六类最小。’纯属虚妄。
3. 《规定》明言,处理右派要‘根据情节和态度’,无论国家薪给人员或大学生右派均如此。作者却只提‘态度’,不提‘情节’,这‘明显是’行文有误。
4. 说毛给右派‘定了六个级别’,则‘五种处理方法’岂不是不够用?无法自圆其说。
5. 文中称‘把最严重的送监狱,甚至被判死刑’,不确。据上述《规定》,对右派(包括对极右分子)的处分只有六类,名义上都称为行政处分。送监狱,判死刑则属刑事处分,只对‘双料右派’即右派而兼‘反革命分子’或‘坏分子’身分者施行,且在反右之后多年(如68年林昭以反革命罪被处决)。
6. 说‘次之送北大荒`夹边沟全国几十个右派改造基地’,亦不确。因为夹边沟与北大荒有所不同:后者属军垦农场,戴煌等受二类处分,被送去监督劳动;前者为劳改农场,受一类处分的3000余名右派(包括高尔泰)被押去劳教,属‘最严重的’处理方法。
7. 受处理‘最轻’的降职降薪者,每月决不止拿20几元,须视其原工资及降职降薪情况如何,不能一概而论。如章伯钧降至七级,月薪当在250元以上。

以上质疑与分析,意在恢复历史本来面目,避免以讹传讹,误导读者及听众。事实上,有关史实连当事人自己都会记错。例如邵燕祥先生所云,受第六类处分者‘不戴帽子’,即属记错。再有,受二类处分者未必是‘极右’。如此等等,年深月久,若干回忆录偶有混淆,不足为奇。但作为反思历史的学术论文,且是在专题国际研讨会宣读,则理应力求严谨为之,不宜掉以轻心,致生错漏。作者以名记者广为人知,求真自属基本要求。对此,相信应无异议吧!

另据丁抒所著《阳谋》,中山大学教授董梅戡夫妇被‘解职’,没送去教养,后回长沙董妻家,‘靠亲友接济糊口’,看来,这属于开除后让其‘自谋生活’那种处分,亦归一类。因极罕有,故录出供读者参考。

该文又称:

拒不检查的右派是极少数,其中之一是邓小平拒不改正的中央统战部管理的五个大右派之一彭文应。

这段话颇为费解。彭原是上海市民盟副主委,教授,何时改由‘中央统战部管理’?

至于所谓邓‘拒不改正’的‘五个大右派’,应是指80年6月11日中共中央通知中,宣布‘不予改正,维持原案’的章`罗`储`彭和陈仁炳五人。事缘中央统战部从96名被划右派的‘著名爱国人士’中,选出27名影响最大的进行复查’,然后报批,结果包括章乃器在内的22名获准改正。作者断言彭之所以列入‘五人’,是由于邓‘报复’他至死‘不认罪的态度’。这也是‘不知何所据而云焉’?章乃器同样是始终‘拒不检查’,何以获得改正?

此外,文中引述59年反右倾范元甄与李锐离婚的例子,说明‘毛搞历届整人运动惯用的手法’,如此举证,似显生硬。范李离异与邓力群败德有关,且可追溯到42年延安整风,此例用于论述反右所造成的大量离婚案,欠说服力。再如回顾86年‘反右运动历史学术讨论会’事件,说明‘反右运动对知识分子改造的威力’‘空前绝后’,显得论证乏力。其中一再提了刘宾雁而又语焉不详,意旨‘令人费解’。限于篇幅,不赘。

末了谈一点感想,是有关所引陈丹青的演讲。陈描述周作人`丁默村`褚民谊等知名汉奸文人上庭应审的神情举止,与中共‘四届文代会’上一批劫后余生的文坛耆宿作比,可称议论独特兼具胆色,因为他称颂了汉奸文人的风度!本来作者可以就此略评几句,指出国民党政权尚能‘与国际接轨’,尊重文人罪犯的基本人权,不侮辱其人格。而中共自早年农民运动开始,即对其斗争对象穷凶极恶,百般凌辱,戴帽游街,谩骂殴打,无所不用其极。如此‘猛于虎’的暴政,除了以死抗争如傅雷`老舍和田家英`邓拓等之外,岂能苛求幸存者俱保其凛凛风骨?即使个别‘强哉矫’如梁漱溟`马寅初,固然令人佩服,但若非毛`周对之网开一面,不为已甚,其能如此乎?

还应指出,胡风`聂甘弩`萧军复出亮相,本身就是对毛罪行的有力控诉,即所谓‘谁笑在最后,谁笑得最好’。胡`聂俱陷中共炼狱20余年,萧亦九死一生,悉皆垂垂老矣,年龄远超抗战胜利时的周`丁等人,故陈氏对胡`聂`萧形象的评语,亦有失偏颇也。然否?请读者指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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