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3月1日星期三

“李南央状告海关案”跟进报道(三十三)——与“人民代表”的对话

得到全国人大代表的回复

上篇"跟进"(32)写了去年10月在北京见到一位全国人大代表,他收到我发的所有材料后回复我:"收到来信,我研读你发来的资料后再回复。"结果是再无"回复"。我将这篇"跟进"发给了这位代表,他看后回了我一封电邮,下面是它的内容:

我知道,你是想得到我的回复。……我现在坦率地把我的看法谈出来,也算是回复吧。

修改《行政诉讼法》第八十一条的建议看上去只是修改一项法律某个条文的建议,但它和海关扣书事件引发的诉讼案直接相连,而你认为该诉讼案的处理"将是习李执政真实路线的风向标",因此这个修改条文的建议也已被你赋予了极大的政治含义。我粗略看了你惠赠我的《我的父亲李锐》一书,尤其是《代后记》中的补记文字,以及发表在香港《争鸣》杂志上的若干跟进文章;给我的印象是你已经与现体制彻底决裂了,不再抱任何希望。在当前背景下,你也清楚地知道你要做的事情不可能做成,你只不过要运用各种合法方式向现体制进行政治抗争。在两会上提建议,说白了,就是要把这事炒起来,造成舆论影响,给当局施加压力,在《争鸣》这一政治倾向极其鲜明的杂志上继续跟进。基于这种背景,我不准备向大会提出修改《行政诉讼法》第八十一条的建议。请见谅。

你曾说:"特别是跟中国的研究所合作了这么多年,看到中国工人的生存状况,尤其是那些从农村进入城市作工的人,不能同工同酬,孩子们不能得到跟城里人孩子一样的待遇,真是很难作壁上观。"在这点上我有同感。在这个与我专业相关的领域及三农的其他领域,我已经并将继续竭尽所能做自己能做的事情,包括履行我作为一个"民贼"的职责。

顺祝令尊大人身体健康,鸡年吉祥! 

 又及: 不希望我的回复成为你下一期跟进的素材。

尽管这位全国人大代表不希望他的回复成为"跟进"的素材,但是我跟他的通信,是人民和"代表"之间的交流,应该是透明的。因此,我还是要在这篇"跟进"中引用他的回复并同时作出我的回应。我相信这种公开的互动,对于推进中国社会的进步是有积极意义的。

归纳一下,这位"代表"不准备在下届全国人大上提出我和我的律师起草的"修改《行政诉讼法》第八十一条的建议案"(详见"跟进32")原因有下:

1. 李南央对这个"建议案"不但赋予了政治含义——将其与"状告海关案"直接相联,而且含义"极大"——以此判断习李真实执政路线。

2. 李南央对现体制不抱希望,已经与它彻底决裂。

3. 李南央明知"状告"不会有结果,却坚持运用各种合法方式向体制进行政治抗争。

4. 李南央在两会上提"建议案",是为了炒作,造成舆论影响,给当局施加压力。

5. 李南央在政治倾向极其鲜明的《争鸣》杂志上发表"跟进",还要继续"跟进"。

我的回应

先说这位"代表"的第一个理由:李南央的"建议案"与她的"状告"有直接关联,而此案具政治意义、且意义"极大"——能够判断出当政者的执政路线,所以他不能代表提出。换言之:如果李南央的建议案与实例无关,或虽与实例有关但无政治含义,或虽有某种政治含义但微不足道,他是有可能考虑代表提出的。我很好奇,这位"代表"遵循的"不触个案,不碰重大政治问题"的提案规则,人大是否有明文阐述?若没有,按潜规则行事,是为官之道,还是为民代表?

理由二:李南央对现体制"不再抱任何希望"(该"代表"不提不抱希望的渊源:海关扣书已经三年,法院十次延期不审),并且写出一些让这位"代表"感觉出"决裂"味道的文字,所以他不能代表。我怎么琢磨,怎么觉得这位"代表"是在跟我说:你若顺从摆布,作体制的臣民,我方便代表你,而你却选择做公民,跟体制讲道理,让我如何帮到你?按照这位"代表"的思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应更名为"全国臣民代表大会"才名至实归,如此,我也就不会去叨扰他了,全国各地的访民和截访人员也不必在两会期间劳命伤财地奔赴北京,人民和"臣民代表大会"互不相干,少了多少麻烦!

理由三:李南央明知"状告"不会有结果,却还运用各种合法方式进行政治抗争,所以他不能代表。我倒要问了:难道《行政诉讼法》不是你这位"代表"所参与其中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定的吗?其"修订法"不是2014年人大常委会通过的吗?那时中国的官方媒体不是同声高调宣传此修订法"堪称一部可以有效地把'行政权力关进笼子'的法律。""是为了规范和保障人民法院能够公正、及时的审理行政案件,是个人、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国家机关作出的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而向法院提起的诉讼"吗?状告"不会有结果"的现实不正是严重地违背了"行诉法"的设立宗旨和官媒的宣传吗?怎么依据法律对法官视法律于无物的行为通过合法方式进行抗争,却成了你这位"人民代表"不能代表的理由了呢?一个不愿意维护人大通过的法律尊严的人,继续头顶"人民代表"的桂冠,除了挂羊头卖狗肉,我真找不出其他的词语来形容。

理由四,不妨先复述一遍我和律师的"建议案"中的一段文字:"程序正义包含了程序的及时启动案件立案后久拖不审、久拖不判,使当事人权益长期处于待判定或者随时出现危险的不稳定状态,给当事人带来了诉累,这实际上是对当事人期限利益的剥夺,造成了一种'告了等于没告'的局面,从而使公民视诉讼为畏途。如果这个问题长期得不到解决,人民法院审判职能的发挥将会受到严重影响,不但人民法院的威信与国家法制的形象将受到损害,更危险的是,会使一些当事人放弃通过法律程序解决与行政部门的纠纷,而另辟蹊径,对司法的廉洁公正和社会稳定造成破坏。"这位"代表"竟然读出了我和律师提出这个"建议案",不是为了解决现行"行诉法"中的问题,推动社会运作进入法律轨道,而是为了"炒作",为了造舆论给当局施压!这种将民间诉求拧巴成与政府作对的思维定式,将这位"代表"暴露了个赤条条:他跟体制同呼吸共命运。本来嘛,"人民代表"是体制赐予他的荣誉,是他在体制内重要地位的标识,我当初真是太天真,竟然对他抱有希望。

这位"代表"的最后一个理由:李南央选择了《争鸣》这份"政治倾向极其鲜明"的杂志发表"跟进"文,所以他不能代表。我诚恳地请求这位"代表"将我的文章交送于他认为符合他的"倾向"标准的任何一家杂志,我绝不计较其"倾向",发表哪篇"跟进"都行,无需连载。我静候回音。

这位"代表"在写完"基于"……"不准备向大会提出"……"请见谅"之后表示:"在这个与我专业相关的领域及三农的其他领域,我已经并将继续竭尽所能做自己能做的事情,包括履行我作为一个'民贼'的职责。"一位三次指责"建议案"的政治性,对请求人提出五项非难为自己"不代表"开脱的人,能在人大"竭尽所能"为人民做些什么呢?"履行我作为一个'民贼'的职责",是他的自我期许,我实话直说:这位"代表"让屁股指挥了脑袋,他履行的也只能是"民贼"的职责。

让宪法从纸上走下来

美国总统奥巴马执政八年,他最感动我的是离开白宫前,在其政治发祥地芝加哥所做告别演说中的一段话:"Our Constitution is a remarkable, beautiful gift, but it's really just a piece of parchment.  It has no power on its own …… We the people give it power.  We the people give it meaning with our participation and with the choices that we make and ……"(我们的宪法是非凡而美丽的赋予,但是它只是一张羊皮纸,这张纸本身不具任何权力,是我们——人们,给了它力量。是我们——人们,用我们的参与、用我们的选择,赋予了它意义……。)

中国的现行宪法,尽管还不够非凡,还不够美丽,但是她至少赋予了中国人结社、言论、出版的自由,要让这些纸上写明的权利真正获得实施,需要我们每个人的实践,这包括我这样的普通人,包括"人民代表",包括身处领导者地位的那些人,而后两者比前者有着更大的责任,因为他们所占有的话语平台和握有的权力是前者所根本不具备的。

20171月18日晚上,在电视上到我非常喜欢的NBA金州勇士球员·李文斯顿接收采访,当记者他膝关节受过粉碎性创伤如何重返球场并有今天如此骄人表尙回答说:关键不是你遇到了什么,而是你如何应对。(The thing is not what happened to you, is how you respond.)这话蕴含着深刻的人生哲理。我遇到了海关扣书,选择了不忍受,通过法律的途径同滥用的公权抗争;在抗争的路上,我遇到了法院与公权穿一条裤子,利用法条预设的缺口无限期延审,选择了为保护中国宪法赋予我的公民权,用我的笔继续"跟进",为宪法在中国获得生命的希望而竭尽绵薄之力。这位"人民代表"遇到了我这个公民请求他在全国人大上提交我和我的律师为了推进程序的正义起草的"建议案",他选择了想出种种借口,即可拒绝我们的请求,又能安抚自己的灵魂,在让人民"抱希望"和"不抱希望"天平的"不"的一侧,添上又一个重重的砝码。清夜扪心,何以面对那些为了建立一个民主自由的中国而遭受了巨大苦难的父辈?

中国最高法院院长周强最近"亮剑"讲话,将中国荒到了比大唐还久远的代,作为最没有权力的普通人,与滥用的公权力抗争的空间变得更为狭小。这次回国过春节,两位朋友共同为我写下了这样一句话:"在南央的维权路上我们是最坚定的支持者。"有同气相求的朋友们契而不舍的支持——尽管他们无钱无势,我何所馁,无所惧!滴水穿石、铁杵磨针,"We the people"终有一天会让中国的宪法从纸上走下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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