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7月22日星期五

胡少江:中国是市场经济吗?(上)



本来此次欧洲之行的一个日程是就中国市场经济地位问题在法国参议院发表一个讲演,但是英国的“脱欧”公投结果打乱了法国和欧洲政治家们原有的日程,关于中国市场经济地位的讨论只得推迟。虽然如此,在此次欧洲之行中,中国是否真正的市场经济这个问题依然是与有关政、商、学届朋友讨论的热点话题,因为欧洲议会不久前刚通过了拒绝承认中国的市场经济地位的议案;今年年底,欧洲各国的议会和政府将不得不对这个问题再次正式表态。

其实,欧洲人目前讨论的中国市场经济地位问题更多地是一个法律和政治层面的问题。当初中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的时候,为了换取世贸组织成员资格,获取在贸易、投资等方面的便利,在一些问题上做了一些让步。所谓的“市场经济地位”就是这些让步条款中的一个。根据这个条款,有关国家在对中国的产品发起反倾销调查时,可以不用中国产品的国内价格作比对价格,而选择第三国即参照国的产品价格作对比。这样使得各国对中国动用反倾销措施更加方便。

今年是中国签订《入世议定书》十五周年。根据当初的协定,所谓“非市场经济地位”的条款的有效期为十五年。但是由于议定书并没有规定该条款有效期满之后的政策,所以中国和有关的国家都十分在意条款到期之后的应对方案。美国和欧洲等主要市场国家反对承认中国市场经济地位的待遇,意在继续享有使用该条款授予的惩罚中国的权利;而中国则希望在未来的贸易纷争谈判中摆脱“非市场经济地位”带来的枷锁,同时也希望自己的改革得到世界的承认。

作为一个经济学人,我没有足够的知识从上述提到的法律和国际政治的角度来评判中国的市场经济地位问题。经济学者关心的应该是一个更为本质的问题:中国经济是否已经越过了一个质的界线,成为真正的市场经济。换言之,我关心的角度在纯经济的层面。有人争论,即使是在经济最自由化的国家,纯粹的市场经济也是不存在的,因此讨论中国经济的市场属性从学术层面来讲是一个假命题。我的观点则是,虽然各国都存在干预经济的政府行为,但是仍然有一些质的界线来观察一个国家的经济究竟是市场经济还是政府主导的经济。

这些质的界线主要有四个评判标准:一是在经济活动中的行为主体是否具有独立“经济人格”的“经济人”?二是在这些独立的“经济人”之间是否存在著平等的竞争?三是政府是否只是在市场调节失灵的时候才介入进行干预,而不是具有至高无上的不受制约的干预权力?四是是否有一套对所有“经济人”都适用的法律制度,而且这套法律对政府也能形成有效制约,并且决不能够以政府的好恶随时更改?

根据这四条标准来衡量,我的结论是:中国经济并不是真正的市场经济。从静态来看,具有独立“经济人格”的经济人并非决定市场交易过程和结果的主体;在作为“经济人”的私有经济体和作为“政治人”的国有经济之间没有平等的竞争;中国政府对经济的干预无处不在而且对市场交易发挥决定性的作用;中国的法律无法制约中国政府和国有企业在市场交易中的特权,这些特权形成对私有经济体和消费者们利益的非常不公正的损害。更重要的是,从动态来看,中国政府有权随时能够扩大自己的权力和收回“经济人”的合法权利。

——RF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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