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11月12日星期四

綦彦臣:精英「翻墙」与「神没充电」


耘余闲墨(4)

「翻墙」一词必将写入未来的网络词汇工具书,它实然且表达形象。中国人偏好墙,长城作为人类最大的墙而成为历史荣耀,网络防火墙之取意于此。在中国古代还有道德意义上的墙,那「墙」的形象说法如彼:言称圣贤,心类穿窬。窬者,墙之文言也。「言称圣贤,心类穿窬」,箴言也。而既然箴言之成多靠归纳法,那么,此箴言背后应该是大部头的精英道德「翻墙」历史,尽管至今尚未有人书写。在文化复兴、传统重叙的环境下,历史在各个方面复制也成为可能,其如顶尖级权力分子对帝王权术之偏好,再如身为精英的腐败分子在过往行为中屡屡说廉,尽管在本质上这两者都是伪精英。
文言「穿窬」(打洞于墙体)与今语「翻墙」在行为意义而非道德上无差异,所以,我才说中国有一部伪精英的「翻墙」历史。伪精英在熟练打洞的同时发明一套心理威慑体系,用来吓唬试图效法他们打洞的人们,尤其身为底层之众数。其训有曰「墙有缝,壁有耳」,又曰「人间私语,天闻若雷;暗室亏心,神目如电」,凡此等等。然而,不断的历史本真但未被底层发现的是神经常发懒以至于没充电,或者故意不规则性停电。一般意义上的「神没充电」不是仅表述为伪精英渎职,而是他们从道德之墙初砌时就预设恶意。比方说,「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即使一个伪精英与一个争于担头车尾的纯底层在一桩诉讼中受到了绝对平等的对待,但在法律初设之时就有偏袒。法律可以确定一个伪精英集团具有历史神性统治(政教合一)地位,讨论这一地位是否合法本身就如宗教犯罪。因此,伪精英集团不但可以对任何血价之灾不负责任,相反,其灾难性错误亦可被赋予神性。简单地说,「探索性错误」之道德目的是为了全体社会成员的利益。
「神没充电」已经是中国社会常态,神目里即使有一丝光亮也不是电之来也,而是神自身掩饰不住的狡黠之泄出。比方说,有一个隐藏很深的书法腐败分子至今未有落网之虞,因为他曾大捧「今上」有国训之作,即书「人无德不立,国无德不兴」,但圈内知情人士均知其为军队书法腐败重要推手与获益者。更具讽刺意味的是,此公以见长之隶书写就「人间私语,天闻若雷;暗室亏心,神目如电」,刻成巨匾且张扬于其原籍某关系人门店。此举似炫书法而实嚇讥议。里面微妙的问题是,正如法律初设时恶意之有,此类伪精英的「德」是与公众不同的,它具有自我诠释而不必公示的诡秘性。比如说,当年该人坐在坦克里参与进京「平暴」,这里面的杀人是「德」,是遵守他们那类以杀为德的人们的共同神旨。这样呢,他们的神与普通人的神就大有区别了。借助先设之恶的法律,他们的神具有合法性,与之不同就要受惩处,至少有此类风险。
一个败坏的文化,一个无耻的国度,有更多的人愿意在「神目没充电」的常态下,跻身于朝拜者之列。为了精炼行文,可以用赖希(Wilhew Reich)的「自居作用」概念来形象化,即如仆人从思维方式乃至举止上模仿主人那样。但结果不好,「他们扩大了自己的经济地位和意识形态之间的裂痕」。对于众数的模仿者虽然不好,但对伪精英集团则是个非常不错的收获——这样,一个社会就很快法西斯化;法西斯化会让伪精英以更低成本统率自居者们,因为那些自居者本质就是模仿者。在后一层意义上,尚有些学术素养的人很容易从赖希回溯到霍尔巴赫(P·H.Baron de Holbach),法国大革命之前颇具影响的思想家,他认为:一旦统治阶层肆意压迫想效仿他们的弱者们,社会状态就处于「君主反对一切人以及社会成员彼此反对的一种战争状态」。对这个结论,霍尔巴赫还专门解释说他不是在模仿霍布斯。
由于体裁上是学术随笔,本文不必像严格学术论文那样详列文献,因而简化了从霍尔巴赫及更远的霍布斯到赖希的学术逻辑展示过程。不过,这一简单列示说明法国大革命前也存在「神没充电」的现象,或者说中国今日「神没充电」之状恰如法国大革命之前。「神没充电」是一种负面普世,它存在于人类历史,更可以由革命、叛乱、文化转型等方式消除。「神没充电」消除的历史(局部)非常有趣,如果引述外国历史典故,也可以看到「神没充电」必然招来「妄议」,或者说,「神没充电」被消除的历史也是「妄议」合法化的历史,那种局部亦显现出了好的普世倾向。在布尔斯廷(D·J.Boorstin)写作美国殖民历史的过程中,他引述了一六四五年一本英国人反政府与教会的小册子内容:「我知道真理只有一个,但没有自由就不能顺利地揭示真理。普遍的限制虽为谬误而设,但由于人的笨拙,却可能落到真理身上。与其唯一有用的真理遭到阻碍或摧残,不如许多谬误被容忍。」有些遗憾,布尔斯廷未能列具小册子的书名。不过,我相信这样的早期思想对托马斯·潘恩的常识理论有非常重大的影响。还有,也许尚须进行详尽学术论证——我认为对于早期殖民者反叛英国以致美国之建的思想影响,霍尔巴赫应当在潘恩之上。
对任何一场重大历史事件的促成,还有不少被后世忽略的原因。比如说,今天我们有许多人(我亦为其一)推崇英国一二一五年的大宪章,但只是注重了英国国内因素。事实上,国际因素的影响也非常之重大。在一二一五年之前,有三个重大事件对英国王室的决定有重要参考意义:第一个是伦巴第地区(今属意大利,与瑞士接壤)的城市自治同盟,经过与腓特烈·巴巴罗萨的不懈斗争包括战争与反复谈判,最后,巴巴罗萨不得不妥协,承认了伦巴第城市同盟的权力,协议签订在一一八三年;第二个是莱昂王国(今属西班牙,临近大西洋比斯开湾)的国王阿方索九世,亦经过与贵族的长期且反复的斗争,最终于一一八八年对后者做出政治权力的重大妥协;第三个是阿拉贡王国(今亦属西班牙,与法国接壤)的国王佩德罗二世在一二〇五年发布法令,对臣民做出重大权利让步,还好的是这并不是以前两者那样的武装斗争为代价的。有鉴于这三个重大的历史案例,我个人对香港雨伞革命与台湾的太阳花学运,持有「历史性的赞同」,并且对历史上所有针对皇权的「妄议」都持有敬佩态度。如果「妄议」不成,完全可以选择叛乱与革命。

二〇一五年十一月一日初稿,六日上午定稿于绵逸书房,小城泊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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