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10月1日星期四

楊光:自封「一黨長期執政」有何合法性可言?

王岐山在京会见出席"2015中国共产党与世界对话会"的外方代表(2015年 9月9日)


王岐山首論中共執政合法性

  自從晉升常委、卸去政府職務、專門領導「反腐敗鬥爭」以來,王岐山的公開活動不多,外事活動極少,經常兩三個月不露面,但一露面就有大新聞。上半年曾經盛傳王岐山要訪問美國,打算親自去談判遣返外逃貪官事宜,後來卻悄然放棄,想來一是因為中美關係趨冷,訪美使命難以達成,二是因為王身份特殊,雖高居副國級「黨和國家領導人」地位,卻只能以純粹黨務身份出訪,美方並無相同級別的對等部門出面接待。這樣一來,就讓在美國政商兩界都人緣很好,且能言善辯、口才頗佳的王岐山很少有對外發聲的機會。不過,偶爾逮住個機會神侃幾句,又會成為話題人物,造出熱門話題,比如上次會見福山。
  九月九日,王岐山會見了六十多位外國前政要及智庫學者,包括南非前總統姆貝基、澳大利亞前總理陸克文、意大利前總理達萊馬等人。這些人是應邀來京參加「二○一五中國共產黨與世界對話會」的。這個會議很「奇葩」,竟把一個政黨置於和整個世界對話的位置之上;這個會議也很「寒磣」,作為「全世界」的代表前來給中共捧場、向中共取經的,不過是區區幾位外國過氣政客。此會創始於二○一四年,由中共中央對外聯絡部下屬的當代世界研究中心主辦,目的當然不是與外國人進行政治辯論、思想交流,而是單方面對外展示中共與時俱進新形象,兼推銷中共理論、道路、制度「軟實力」。這體現了習近平當局「理直氣壯堅持中國共產黨領導」的強硬主張,與八九風波、蘇東巨變之後鄧、江、胡多少有一點心虛氣短、理屈詞窮的表現大為不同。今年是第二屆中共與世界對話會,主題是「從嚴治黨:執政黨的使命」,聯合主辦單位是中紀委國際合作局。可想而知,本次會議主要是為了向外界宣傳習近平、王岐山「從嚴治黨」打老虎、拍蒼蠅的豐功偉績。於是乎,便有了「重大突破!王岐山首論中共『合法性』」的熱門話題。

  中共從來無執政合法性

  王岐山如是說:「執政黨的使命決定了必須從嚴治黨,執政黨對人民的承諾就是它的使命。要兌現承諾,執政黨必須對自身嚴格要求。中國共產黨的合法性源自於歷史,是人心向背決定的,是人民的選擇。辦好中國的事情,就要看人民高興不高興、滿意不滿意、答應不答應。執政黨代表人民、服務人民,就要確立核心價值觀,堅守在行動上。」與中共官方相關論述相比,王岐山這段話本身並沒有什麼新奇之處,所謂「重大突破」,是指王岐山首次使用了「中國共產黨的合法性」這一概念。當然,政治合法性並不是新概念,而是西方政治學的古老概念,發源於亞里士多德時代,只不過,此前膽敢將這一西方政治學概念套用到中國共產黨頭上的,大都是國外人士、黨外人士,且主要都是持不同政見者和異議分子。中共官方文獻裡沒有這個詞組,體制內除了極個別敢言學者之外,也從無高層人士公開談論合法性話題。
  共產黨有諸多語詞禁忌,有些禁忌不僅毫無理由,也毫無意義。比如「憲政」,眾所周知,這個詞自晚清以來在中國政治思想史上佔有非常重要的地位,論說中國政治,憲政是一個繞不過去的概念。在共產黨領袖之中,「無法無天」的毛澤東也曾經多次用過這個詞──而且是褒義。然而,鄧、江、胡、習裝模作樣從「民主與法制」講到「依法治國」,「憲政」二字卻莫名其妙成了話語禁忌。中共十年一度召開立憲紀念大會,都是長篇大論、大言煌煌,可就是不見「憲政」一詞,實乃咄咄怪事,後來,習近平乾脆將「憲政」列入「七不講」裡。在此話語禁忌背景之下,人們應該感謝王岐山,感謝他趕在合法性概念列入「八不講」之前為這個詞語開了禁──儘管他提供的中共合法性答案一無是處。
  任何時代、任何政府,都有所謂合法性問題。某種意義上,追問政治合法性、解答政治合法性,正是古往今來各個國家朝野之間、官民之間政治互動的實質性內容,若取消了這一內容,政治社會將會空洞化、虛無化。

  憲政民主是當代政治合法性基石

  在西方,社會契約論政治哲學家霍布斯、洛克、盧梭將合法性問題理論化,他們要解答的合法性問題是:為什麼人們應當認可、尊重並服從政府的權威。馬克斯韋伯則從政治社會學角度解釋了人們事實上是如何服從某個特定的國家與政府管治系統的。韋伯的研究提供了迄今為止最為權威的政治合法性經典類型學。他認為,政治合法性有三種:傳統型統治──合法性建立在歷史傳統和文化習俗之上;卡理斯瑪型統治──合法性建立在領袖個人品格和超凡魅力之上;法理型統治──合法性建立在正式的法律和制度框架之上。在當代,前兩種合法性類型已趨於邊緣化,大多數政府均須維持自身的法理型統治架構:某個政府若敢自稱合法政府並要求人民服從其統治權威,所提供的理據已不同往昔,其首要的前提,一不是它的成員血統有多麼高貴,二不是他的領袖有多麼偉大英明,三不是他的政績有多麼了不起,而是這個政府必須依照既定的憲法所規定的嚴格的民主程序而產生、而分工、而運作,唯此為政治合法性之主要理據。也就是說,當代政治的合法性問題,主要是憲政民主的理論和實踐問題。
  然而,這一條通往憲政民主的合法性路徑與中國共產黨的統治模式格格不入。在毛澤東時代,中共自以為已經一勞永逸地解決了統治合法性問題,其解決的方式,一是訴諸「放之四海而皆準」的馬克思歷史唯物主義:人類社會五段論,社會主義必然戰勝資本主義,共產主義是人類終極目標,而共產黨必然要領導無產階級和社會主義,此乃不由分說、不容置辯的「客觀歷史規律」。二是訴諸「偉大領袖」的超凡魅力,中共由建政初期「沒有共產黨,就沒有新中國」的非我莫屬,到了文革年代演變為毛主席全知全能、唯我獨尊,「毛澤東思想戰無不勝」、「世界幾百年、中國幾千年才出一個」,「他老人家」既然如此神聖偉大,合法性問題便從此消滅──誰膽敢向「戰無不勝」的「偉大領袖」追問統治資格,那不是自取滅亡嗎?

  合法性缺失中共權貴沒安全感

  鄧江胡時代中共不得不面對合法性問題的嚴峻挑戰,尤其是在六四事件和蘇東巨變之後。合法性的缺失使中共權貴普遍失去政治安全感,因而得過且過,患得患失,貪腐成風,短期行為盛行。鄧小平提出「高興不高興、滿意不滿意、答應不答應」的實用主義執政標準,是想用行政有效性、政績合格性取代政治合法性,但這條路徑顯然行不通。江澤民、胡錦濤搬出「先進性」和「保持共產黨員先進性教育」,則是試圖回歸馬列原教旨主義,以共產黨人天賦異稟的革命神話──即所謂「先鋒隊」素質、「特殊材料製成」──作為其執政合法性的理論依據。但此類說辭荒誕無聊,無濟於事,就連並不聰明的胡錦濤本人亦知,「黨的先進性和黨的執政地位都不是一勞永逸、一成不變的,過去先進不等於現在先進,現在先進不等於永遠先進;過去擁有不等於現在擁有,現在擁有不等於永遠擁有。」
  習近平比江、胡更具「男兒」氣質,「要理直氣壯堅持中國共產黨領導」,卻並沒有找到比鄧、江、胡更好的合法性建設路徑。他的解決方法最直接、也最原始,就是把「打天下、坐江山」、「紅色基因代代傳」的紅二代心裡話拿出來滿世界招搖。此次王岐山所謂「中國共產黨的合法性源自於歷史」,即是把那場六十多年前的國共內戰的戰果當成了永久不變的合法性證據。殊不知,政治合法性這一概念的形成本身即是對這一證據效力的直接封殺──合法性概念的意思即是說:單純依靠暴力而產生的政治統治是不合法的,「即使是最強者也決不會強得足以永遠當主子,除非他把強力轉化為權利,把服從轉化為義務」,正是盧梭在《社會契約論》裡寫下的這一段話在政治哲學史上首次為合法性問題破了題:如果不能以適當的理據建構合法性,以便對公眾形成服從的義務,那麼,即使是政治暴力之最強者,也不可能長久維持其統治──也就是說,「打天下」者沒有資格長久「坐江山」。

  政權合法性危機是政治死結

  中共政權的合法性危機是系統性危機,非一時一事而形成,非一時一事可解決。習近平、王岐山之所以打老虎、拍蒼蠅,其立意之一,就是要反腐救黨,以清除黨內敗類的霹靂手段拯救中共統治的政治信譽,延續其並不存在的統治合法性。然而,反腐運動即使大獲成功,亦不可能自動轉化為合法性資源,何況一黨「自己監督自己」、自己懲罰自己,根本就不可能成功。對於這一點,中共打虎英雄王岐山比任何其他人都更加清楚。
  德國法蘭克福學派的著名哲學家哈貝馬斯說,合法性危機的外在表現是政府沒有能力「把大眾忠誠維持在必要的水平上」,而實質上「合法性危機是一種直接的認同危機」,佔公民相當比例的社會公眾不僅是對政府的管治能力、行政目標不認同,更是對公共政治領域的結構不認同,對政府產生的方式和統治的方式不認同,對基本政治制度不認同。發生在當今中共身上的合法性問題,就是一場這樣的認同危機。這當然要比解決腐敗問題、執政能力問題嚴峻得多。
  中國共產黨自封執政黨,已經形成並打算繼續「一黨長期執政」,且從來也不打算採取任何一種形式的憲政民主程序以實現合法性加持,這種思想和行為就是其合法性危機產生的根源。中共政權早已無合法性可言。在當代,合法性問題比歷史上任何時候都更加清晰、簡潔,一言以蔽之,合法性問題就是憲政民主問題:一個執政黨、一個政府,除非是通過憲法規定的定期、公開、公正、自由的普選程序而獲得政治權力,除非是按照憲法和法律的明確授權、在既定的制度框架內依法行使權力,否則,它就沒有合法性。雖然一個不具合法性的執政黨及其政府也有可能取得某些了不起的成就,但依然不能免於合法性危機。而一個合法性無可非議的政府即使嚴重缺乏政績支撐,也無需花費鉅額「維穩」經費以壓制來自民間的合法性質疑,此中差距,如天壤懸隔。

二○一五年九月二十二日


——争鸣杂志2015年十月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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