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10月17日星期五

胡少江:有关香港“动乱”的四个真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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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10月16日,香港警察在政府总部附近清场,与要求民主普选的示威者发生冲突。(The Yomiuri Shimbun)
无论是支持北京政府的人,还是支持香港学生和市民街头抗争的人,至少在一个问题上有共同看法,那就是,香港近来的确很乱!从北京政府的立场看,学生示威、道路堵塞、政令不通,除了二十五年前的北京天安门广场,中国这些年还没见过如此的"乱像"。从示威者的立场看,政府出尔反尔,警察包庇黑社会公然在光天化日之下行凶,此等乱像也的确是香港这块弹丸小地不多见的。

双方对乱像根源的解释是决然对立的。亲北京人士一口咬定,"乱像"源于外部势力,他们支持少数香港的反共知识分子,蒙骗青年学生,正在从事一场推翻中国政府的"颜色革命"。而街头示威者的解释则完全相反,认为政府违反关于普选特首的承诺,并且以人大常委会决议的方式关闭政治改革的对话大门,香港学生和市民在走投无路的情况下,才不得不采取街头抗争。

要想分析"乱像"的本质和查清导致"乱像"的根源并不是一件复杂的事情。我们最好撇开所有那些宣传性的叫嚣和谩骂,用事实来说话,让人们通过事实自己分析问题,得出结论。在香港,有几个基本事实是谁也改变不了的。

第一个最基本的事实是:这次示威是由二零一七年特首普选方案的不同意见引起的。民主派要求让选民从确定候选人到最后投票的各个环节都有政治权利;北京的方案则坚持,候选人只能由一个一千二百人的选举委员会制定,而选举委员会的大多数成员必须由北京指定。这两个方案那一个是真民主,那一个是假民主,一目了然。

第二个最基本的事实是,北京的方案实际上是违反邓小平所作出的"一国两制"的承诺和违反"中英联合声明"和"香港基本法"的基本精神的。一国两制的核心内容是让香港有不同于中国大陆的共产党一党执政的社会政治制度,"中英联合声明"和"基本法"明确规定,"除外交和国防事务由中央人民政府管理外,香港特别行政区享有高度的自治权"。

显然,按照北京的方案,特首候选人实质上由北京指定的代理人来筛选,这实际上是共产党指定香港特首,是地地道道的"筛选",是将共产党的领导搬到香港,这就不是一国两制。同时,选举特首既不是外交事务,也不是国防事务,应该属于"享有高度自治权"的内部事务。北京指定候选人,破坏了中英联合声明和基本法中关于香港自治的基本原则。

第三个基本事实是,北京口口声声说在香港闹事的是少数人,不符合多数香港人的利益。但是北京的做法却证明它是口是心非的,它自己是将香港的多数人作为假想敌的。假如北京政府说的是真心话,它就应该相信香港的大多数人是有分辨是非能力的,是爱国的。那么它就没有必要处心积虑地指定特首候选人,更没有必要冒天下之大不韪,打压香港人自由选举特首的诉求。

第四个基本事实是,在香港的媒体中,绝大多数媒体不是被北京直接控制的,就是被那些在中国得到好处而为北京说话的大亨们控制的,像苹果日报这样反对北京的媒体是极少数。与此同时,北京在收买香港人心上花费的人力物力是任何国际敌对势力都无法相比的。

在这种敌我对比力量如此悬殊的情况下,北京还无法控制香港的民意,而且一有风吹草动,就指责是国外敌对势力在操纵。这只能说明三个问题:一是香港人太弱智、太容易被操纵了;二是北京和它花钱买通的那些代理人太无能了;三是北京的做法太没有道理、太不得人心了。究竟是那一种呢?天下的明白人心中自有答案。
——RF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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