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5月19日星期一

廖保平:“御史”是靠不住的

中央纪委第四纪检监察室主任魏健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正接受组织调查。这是2013年两会后,本轮大规模反腐,纪检监察系统又一位被被组织调查的官员员,此前,有李崇禧、金道铭、何继雄、申维辰等先后落马,其中李崇禧、金道铭、申维辰三人都是部级官员。

中纪委向自身"亮剑",一方面说明,作为反腐"清洁剂"的纪检官员,一部分已蜕化成"腐蚀剂",成为害群之马,严重影响纪委自身的清廉形象;另一方面说明,正人必先正己,自身硬了,才能去打铁,才敢去打铁,中纪委开始兑现"打铁还需自身硬"的承诺,通过"清理门户"来塑造"打铁队伍"
那么,中纪委在中国古代相当于什么机构?古代的中纪委是如何反腐的?嗯,这是一个有意思的问题。在古代啊,扮演中纪委这一角色的是御史府或御史台,当然后来也有都察院之类的称谓。纪委官员相当于御史,御史不理庶政,专门打老虑、拍苍蝇,过去叫"主察纠内外百司之官邪"(《明史》),这是古代监察制度的重要内容。
据邱永明先生考证,以御史弹劾为核心的监察制度创立于秦,秦和西汉的中央监察机关称御史大夫府,御史府长官为御史大夫,虽为副丞相,但并不受丞相领导,而是与丞相和太尉同位三公,分别受皇帝领导。西汉末到东汉,御史府演变为御史台,放在皇室的亲信机构少府,与尚书台、谒者台合称"三台",御史中丞作为台主与司隶校尉、尚书令号称"三独坐",具有独特的地位。至魏晋,御史台脱离少府,成为独立的中央监察机关,历代承袭而不改。(邱永明《中国古代监察制度史》上海人民出版社200610版)
为什么帝国要建立一套监察制度呢?因为各级官员是帝国老板皇帝请来的打工仔,老板怕打工仔偷懒怠工,尤其贪脏枉法、徇私舞弊,挖帝国公司的脚墙,导致帝国大厦倾覆,所以找一些监工来监督打工仔,使其尽忠尽职尽责,不敢贪腐。讲得文绉绉一点,就是说,"国家之败,由官邪也"(《左传·桓公二年》),"惧宰官之不修,立监牧以董(督察之意)之;畏监督之容曲,设司察以纠之。"(《三国志·魏书》)
御史既是监工,当然不能由被监督者来推选任免,必须由皇帝亲自任免。杜易简《御史台杂注》云:"监察御史自永徽以后,多是敕授,虽有吏部任拟,门下过复,大半不成。"永徽是唐高宗李治的第一个年号,这话是讲,唐高宗以后,御史由皇帝敕授,其他部门想插手基本上不行。
皇帝的监工是"朝廷耳目",出去干活,那叫"代天子巡狩",既是皇帝的耳目,岂可耳不聪目不明,成为摆设?干的是"打铁"的活儿,岂可自身软得跟个棉花棒似的,哪里打得动?故要格外精挑细选。比如唐代要求:"凡所取御史,必先质重勇退者。"(《唐会要》)宋代要求:"御史必用忠厚淳直、通明治体之人,以革浇薄之弊。"(《宋会要》)明代要求,"当用清谨介直之士。清则无私,谨则无忽,介直则敢言。"(《明会要》)可见,从选人开始,就注重正人先正己,"打铁还需自身硬",以树立御史的权威。
"权力只对权力的来源负责",御史由皇帝任免,直接对皇帝负责,不受同级、上级行政长官的干预,甚至不受御史台长官左右。御史出巡回京,"或露章面核,或封章奏核",直接向皇帝汇报,无须经台主转呈,哪怕台主转呈也不能拆阅。同时,皇帝还赋予御史"大事奏裁,小事立断"的尚方宝剑,在特殊情况下,御史可以"便宜从事",先斩后奏。
为了避免御史行使职权受干扰,在组织编制和地位上,御史台与行政、司法、军事等部门平行而立,不受其他部门管辖,完全独立,自成体系。比如唐代御史台下设台院、殿院、察院,分工监察,各负其责。
对地方官员的监察也是如此,由中央派出御史(不同朝代称谓时有不同)到地方,设立派出机构,垂直管理。比如汉代的十三刺史,是中央派出官员,设立州衙门,不受地方管辖节制,刺史的官秩只有六百石(相当于低级县令),却敢以贱察贵,监督二千石的郡守,刺史"到所部,郡国各遣一吏迎之界上,所察六条"
孟德斯鸠说过:"一切有权力的人都容易滥用权力,这是万古不易的一条经验,有权力的人使用权力一直到遇有界限的地方才休止。"御史监督别人,谁来监督御史呢?御史也是人,还是有特权的人,御史不受监督同样会腐败。
御史对皇帝负责,皇帝显然可以监督御史,可是皇帝有三头六臂也不可能监督得过来,所以,皇帝想出了用监工来监督监工的办法。比如武汉帝设立司隶校尉和丞相司直,司隶校尉是皇帝特设的独立监察机关,负责监督京畿地区百官,理当包括御史台的官员;丞相司直监察政府行政官吏,无论中央地方,它都可以监督;而这两个机构又都受御史台的监督,于是开成了三者互相独立,各成体系,又互相弹奏的异体监督格局。
又比如宋神宗在尚书省设都司御史房,是一个专掌弹劾御史失职之事的监察部门,其劾举御史失职之事,作为皇帝黜陟御史的依据。通过这个机构,行政部门可以纠察御史的失职行为,制约其滥用职权。通过一整套制度设计,御史对肃清吏治,确实起到了重要作用,在皇权政治史上书写下了浓墨重彩的一笔,御史扳倒贪官的事例如恒河之沙不可胜数,我们讲个级别大一点的——御史弹劾首辅严嵩。
严嵩是明代权臣,从嘉靖二十一年至嘉靖四十一年,盘踞津要,"窃政二十年,溺信恶子,流毒天下,人咸指目为奸臣。"(《明史·严嵩传》)而御史对他的弹劾可谓前仆后继。从嘉靖十六年,严嵩还没有入阁开始,御史桑乔就弹劾严嵩"上负国恩,下乘舆望"(《明史·桑乔传》),嘉靖十九年,御史谢瑜弹劾严嵩"矫饰浮词,欺罔君上,箝制言官"(《明史·谢瑜传》)。到御史邹应龙扳倒严嵩时,前面共有十位御史或给事中弹劾过严嵩,但都没有好下场,不是被贬、除名、下狱,就是被廷杖打死。对此,连修《明史》的人都不得不大加赞赏:"当世宗之代,何直臣多欤!重者显戮,次乃长系,最幸者得贬斥,未有苟全者。然主威愈震,而士气不衰,处之泰然,足使顽懦知所兴起,斯百余年培养之效也。"(《明史》)
后来,严嵩与徐阶互斗,严嵩斗不过徐阶,明世宗越来越倚重徐阶,将严嵩冷落一边,徐阶将严嵩败相渐露的信息透露给御史邹应龙,御史邹应龙冒险上疏弹劾严嵩父子贪贿误国,明世宗下诏逮捕严世蕃,以"纵爱逆子,辜负圣恩"之过,将严嵩革职,令其回乡。
最后,御史林润弹劾严嵩之子严世蕃,说他勾结倭寇、图谋造反,明世宗震怒,将严世蕃处斩,严嵩削职为民,所有家产被抄没,"籍没之数,黄金三万余两,白金二百万余两,他珍宝不可数计。"(同上)一代权臣终被扳例。
虽说古代帝王为了监督百官,想尽了监察的办法,尤其是明代监察"组织之密、取权之广、权威之重、委寄之深,历代均不能望其项背。"(张治安《明代监察制度研究》台北五南图书出版公司2000版)但是从十多位御史艰难扳倒严嵩的史实仍可看出:
首先,御史是靠不住的,监察体系严密如明代,加之御史"士气不衰",仍然无法阻止严嵩边腐败边升官,以至于盘踞权力津要二十年,成为"不倒翁"。可见,监察管不管用,不在御史,也不在打铁者自身过不过硬,有没有屡败屡战的精神,而在皇帝,皇帝是不是真心想反腐,至为关键。
所谓"主圣臣直"(《汉书·薛广德传》),遇到唐太宗这样能虚怀纳谏的皇帝,御史尚能发挥作用;遇到像明世宗这样"厌薄言官,废黜相继,纳谏之风微矣"(《明史·邓继曾传》)的皇帝,把你的正当监察行为视为离间君臣,痛加责罚,那就不只是自讨无趣了。明代监察"历代均不能望其项背",而明代的贪腐也是历代均不能望其项背。
第二,从徐阶暗示御史邹应龙弹劾严嵩可以看出,御史经常是官场上朋党之争,打击异己的工具。事实上,严嵩之所以能长期擅权,收贿敛财肆无忌惮,很大程度上在他于网罗党羽,在监察机关安插亲信。他每每"于科道之初选,非出门下者,不得与中书行人之选。……既选之后,或入拜则留其饮酒,或出差则为之饯赆,或心有所爱憎,则唆之举劾。为嵩使令至五六年,无所建白,便升京堂方面。夫既受嵩之恩,又附嵩且有效验,孰肯言彼之过乎?"(《明史》)
严嵩通过一系列收买笼络手腕,操纵御史,设立弹劾防护墙,很多御史与其说是皇帝的监工,不如说是严嵩的打手。只不过,严嵩收买笼络御史,他的对手也会以其人之道,还治其人之身,还是被御史参了要命的一奏。
第三,对那些无法操纵御史的官员来说,御史是得罪不起的,其举可以让自己升官发财,其劾则让自己受处分甚至性命不保,"一言以定兴废"。为了不让御史弹劾自己,官员难免百般讨好,大献殷勤,有的御史也是来者不拒,互取所需,猫鼠一家亲。于是御史出巡,表面上看是"代天子巡狩",实则是一路揽财。
虞云国先生在《晚明的贪腐:体制性的不治之症》一文章中举了诸多明代御史贪墨的例子,在此不妨摘录两例。一者,御史陈志先按察江西,途中丢失四件行李,为地方官查获,发现"其中皆金宝",还有受贿簿,记载受贿"不下数万"。二者,巡按御史黄廷聘过衡山县,知县陈安志不满他托大无礼,一怒之下打开其行箧,暴露"金银诸物甚夥"。事情闹上朝廷,黄廷聘虽受"冠带闲住"的处分。(虞云国《晚明的贪腐:体制性的不治之症》,载201355日《东方早报》)
对御史出巡中的丑行,清代伍廷芳曾有痛切陈议:"既需给以盘川,又累地方之供应。所带不法人役,时或狐假虎威,苛索抽丰,沿途骚扰,是为耗费病民之一害。"本来是用御史反腐的,结果御史本身成为腐败重灾区,当纠肃贪贿的御史成了贪腐的急先锋时,就不哪一个、哪一部官员贪腐的问题了,而是体制性的贪腐。而连打铁者自己也腐化了,哪里还有干净的呢?故吴晗先生说:"一部二十四史充满了贪污的故事。"

——金融时报中文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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