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4月27日星期六

颜昌海:拔掉“穷根”种下恶根的土改运动

“土改”斗地主场面

在毛泽东建政后的土改时,在全国范围内,只要是和国民政府或国民党沾有一点边的人,无论其道德品行如何,都一律予以捕杀了。其残酷性已超过了中国几千年来封建社会历朝历代的改朝换代时对前朝的镇压。

 

谨以湖南澧县的两位人物来举例说明:

 

1、杨载雄(1881-1951),又名杨怀斌,字璘轩,湖南澧县县城桃花滩人(今老啤酒厂附近)。杨与蒋翊武从小是同窗好友,澧州官立高等小学堂毕业。少时好驰马试剑,1900年八国联军进犯天津时,杨加入湘军劲字营北上抗敌。后改投湖北新军,与蒋翊武同队。

 

1911年1月,文学社成立,蒋翊武任社长,杨任本部参谋。9月,文学社与共进会联合,组成湖北革命军总指挥部,蒋翊武任军事总指挥,杨为军事筹备员,协助蒋谋划制定武昌起义计划。10月10日晚,武昌起义爆发,杨参加会攻清督署、藩署战斗,身先士卒,勇敢顽强。武汉保卫战中,杨临危受命,由第十标统带升为步兵第六协统领,兼率马、炮各队,防守东湖门,搜索阳逻、葛店、武昌、黄州一带顽敌,进攻龙王庙以牵制清军。退守汉阳兵工厂时,受命指挥将校决死团的一部和敢死队第三队。敌以小船载引火物,拟火烧兵工厂,杨迅挑善泅兵士潜水焚烧敌船,致敌船损人失。汉阳失守后,率战卒千余,死守武昌城外大堤口、毡泥厂、下新河之线,防御工作极坚,见者匪不称道,是蒋翊武“守危城、却强敌”的功勋战将。

 

民国成立时,被孙中山授予陆军少将衔,并授孙中山亲书“陆军三等龙虎章少将”匾。所属部队被编入北伐第一军,杨被任命为黄陂、孝感镇守使。

 

1913年杨解甲归澧,1915年至1924年在澧州中学任教。

 

1925年,任命为建国联军川军补充团团长,参加北伐。

 

1927年受国民政府派遣赴沈阳劝张学良易帜。

 

1927年底,因不赞同蒋政府对共产党的清党政策,又回归故里,重执九澧联立女子师范等校教鞭,直至1936年。

 

1937年至1939年,任澧县国术馆馆长;1940年始,创办童蒙学校,发展地方小教事业。期间著有《陆军上将蒋翊武事略》。

 

毛泽东建政后,曾有毛泽东主席亲笔信函寄杨,邀赴京会议国事。因年高体弱,未能成行。

 

1951年土改时被枪毙。据传当时有毛泽东五老之一的林伯渠,以及投降我党的红人程潜都曾替他求情,结果还是保不到。

 

这么一个民国的开国英雄,1927后就辞职回家专心从事教育的人,可谓从来未与共产党交恶过。对这么一位风烛残年的老人我党都居然容不下而杀无赦。而且连林伯渠、程潜也竭力营救未果。可以想见当时在全国不知道有多少精英被屠杀掉了。呜呼哀哉。

 

2、颜寄村(18871951)澧县城东2公里澧东乡人。本名颜昌榕。

 

自幼嗜学,约20岁时考入湖北武昌存古学堂(原武昌经心书院),受学五年,曾与徐特立先生同学,并为挚友。

 

辛亥革命爆发前,颜追随蒋翊武,为文学社成员,任会计兼发行;武昌保卫战中,又随李仲衡、岳景飞率湘第二次援鄂军参战武昌,担任蒋翊武战时司令部工作;蒋任军务部长,颜即为军务部秘书。武昌组设军政府过程中,颜陈述澄清吏治,严肃法纪等大政尤力,深得党人之意。后避回湖南,致力于于常德、澧州教育事业,勤恳热诚,尽力桑梓。创设澹江完全小学,及试验性工读学校。又曾仔细考察京、沪、杭(州)、苏(州)、无锡、南通、南京、武昌一带教育发展状况。1920-1925年任澧县县立中学校长。卸任后历任湖南私立明道中学校长、湖南省审计员、安徽省建设厅科员、澧县第一区区长。后又任事于桃源金矿局、花畹岗川盐局、汉口卷烟煤油税局等地。所至皆以廉洁负责著名,尝自谓“服务多年,无所建白,惟案无片纸积留之牍,室无不可告人之钱而已。”

 

抗战胜利后,颜回澧城寓居,并授聘于县城各中学,教授历史、国文、地理、公民等课程。生平讲学,以“学问须从图书馆搬到茶室酒寮”为言,每思深入社会,随时随地随事随人,必期有所裨益。最喜称道者,常谓“有宁静淡泊之节操,必须有鞠躬尽瘁之事业。”又谓“知而不行,是一无气力之学者;行而不知,是一无理智之勇夫。”又谓“无气力之学者,立于人后以冷笑一世。无理智之勇夫,排他人以盲进于世界。”治学严谨,深受学生爱戴。

 

1946年,湖南省府主席王东原给颜的《六十寿颂》中,有“修身立德,斯为真儒。经世致用,雅有传书”之赞。1951年土改运动中,程潜曾向王首道求情欲保,但遭婉拒。颜在多次凌辱批斗毒打下不堪忍受而自缢身亡。著有《澧县小学概况》、《考察教育日记》、《乡村自治写真》、《平民家庭读物》、《书目问答》、《中国近代史稿》、《中国文学史》等多部著作传世。……

 

大陆全面“解放”的第二个年头——1950年的“今冬明春”,毛泽东在全国农村开展土地改革。“土改”是毛泽东革命的主要目标之一。在当年5月30日由中央人民政府颁布施行的“土地改革法”宣示:“废除地主阶级封建剥削的土地所有制,实行农民的土地所有制,籍以解放农村生产力,发展农业生产,为新中国的工业化开辟道路。”规定“没收地主的土地、耕畜、家具、多余粮食及其农村中多余的房屋……统一地、公平合理地分配给无地少地及缺乏其他生产资料的贫苦农民所有,也分给地主同样的一份,使地主能依靠自己的劳动维持生活。保护工商业;保护富农所有自耕和雇人耕种的地,其他财产……”,对于在“土改运动”中的过激行动,毛泽东辩称,这是铲除“三千多年封建势力”所必须的。但运动主要仍是按照政策,以理服人的“文斗”方式进行的。

 

但实际上,作为实际执行的土改政策,毛泽东搞的是“村村见血”的红色恐怖,即每村都要至少枪杀一个地主以“立威”,藉以发动农民“积极参加运动”。这个政策的荒唐与非人性在于,必然害死无辜者。这样的实证,在网络文章中比比皆是。比如:某“地主恶霸”是一个连蚂蚁都不敢踩死的老实人,当他被拉去枪毙的时候,吓得全身直哆嗦,腿都瘫软不能走动。毛泽东此一“绝招”,正与日本鬼子进村时必先杀一个村民以便顺利拉壮丁去为其作苦役有异曲同工之妙。“杀鸡儆猴”,正是一切暴力统治者之真传衣钵。

 

除了在“斗争会”上残酷斗争、折磨地主分子之外,即使在平时,工作队与贫偏农们随时随地可以对被划为地主的家庭成员施行人身侵犯。“查夜”是使地主们闻主丧胆的一种虐待方式。腊月寒冬,把地主一家老幼叫起来,都只穿着内衣裤,站在凛洌的北风中,再用竹片抽打白白的双腿!一家地主的五个女儿(包括未成年者)就被“查夜”的“贫协”会员当着她们父母的眼皮底下给强奸了。不言而喻,毛泽东展开的“土改运动”,是真真正正如假包换的痞子运动。

 

土改运动中,为了防止地主们把“浮财”(金银细软)转移他处或者藏了起来,并迫令他们交出,而对地主当家人实行严刑迫供,手段极其残酷,骇人听闻;对于工商业地主,则通过“城乡联络站”到城市抓人,一旦被“城乡联络站”传叫去,是十去九无回。能以一笔巨款赎身而回者,算是万幸。

 

由于“土改”的残酷与非人道,令地主恐惧而又绝望,是以自杀者屡见不鲜。其时,广东省潮阳县棉城镇的一个池塘,天天有浮尸,地主全家老幼绑着绳子自杀,弄得那个池塘的鱼好久无人敢吃。必须指出的是,毛泽东的暴力土改,发源地东北。毛泽东嫌当年南方土改不够劲,特地由中南局头头,曾经在东北搞过土改的陶铸坐镇广东,于1951年)搞“土改覆查”,祸害尤深。

 

毛泽东对地主的最后处理是:一、扫地出门。即将地主全家赶出原居住房屋,没收所有生活资料,包括御寒衣服和必不可少的用具;能安置在破庙楼宇就是莫大的恩典了。二、将地主份子及其“没有改造好的子女”定为“阶级敌人”,实行永远的专政。地主作为“五类分子”之首,在“社会主义太平盛世”的遭遇,尽人皆知,笔者就不再在此“罄竹难书”了。如此挑动农民斗争地主,目的在于制造仇恨,把广大农民绑上内战的战车,农民为了“保卫胜利果实”,惧怕国民党反攻大陆,“还乡团”回来算帐,只好“积极参军”,跟着毛泽东去干“中国人打中国人”的勾当。这个情况,用来美化土改的御用作品(小说)《太阳照在桑干河上》(作者:丁玲)。获斯大林文学一等奖)《暴风骤雨》(作者:周立波。获斯大林文学三等奖),都有很生动、老实的描写。

 

1958年,毛泽东挟“反右”的余威,借口台湾的国民党即将反攻大陆,迫令沿海地区的“地、富、反、坏、右”家庭迁徙至内地山区。荒山僻壤,人地生疏,谋生困难又受当地人的欺侮,地主家庭又遭受一次劫难。至于在“文化大革命”期间,地主家庭成员惨遭杀害者,就更是司空见惯,不足为奇了。

 

也许有人会说,土改有其正义性。“旧”社会农村中地主阶级为富不仁,欺压乡民之行为也是不可宽恕的。这种用“正义复仇”来为“暴民政治”作辩解的说法,不用太多的理论来予以反驳,只看事实后果就可以了。“土改运动”是毛泽东治下一系列侵犯人权,罔顾法治、“多数暴政”的政治运动的滥觞。一是“正义性”,一是少数人受害,遂使暴力土改运动在人权意识阙如的中国广大农村顺利展开,毛泽东也就达到了目的。加上毛泽东在1927年写的那篇“湖南农民运动考察报告”,从理论到实践形成了“用群众斗群众”(也叫“人民欺负人民”)的治国术。群众专改的法宝到了“文革”更登峰造极且“放诸四海而皆准”了。

 

顺便一提:1968年在广东省澄海县县城游斗“余(锡希)林(兴胜)反革命集团”、“黑帮份子”时,有一百多名县、公社中层干部被活活打死。知情者指出,这些被打死者无一不是当时“土改”斗争地主时大打出手的“积极份子”,因“立场坚定”而节节升官者!这是“现世报”还是“暴力循环”?!但无论如何,毛泽东治下的每次政治运动,总是有一批人被整,另一批人整人,“被人剃头者,人也剃其头!”这种情况,正是毛泽东暴力土改闹的恶例所致。人民互相斗争,互相戒备,互相约制,使得最高统治者得以稳坐钓鱼台。

 

可恶而又可笑的是,在毛泽东带领农民中的痞子(毛泽东称作“流氓无产者”)丧尽天良,残酷地牺牲了地主们的生存权与发展权之后,并没有真正实现“耕者有其田”,更没有把广大农民带进“社会主义天堂”。相反地,从1956至1958年即完成“土改”,六、七个年头之后,毛泽东通过“农业生产合作社—公社化”等手段,“把分到农民手中的土地夺了回去。现在是实行“土地国有化”,农民一年至头辛苦耕耘,汗水淌下的充其量是“承包责任制”的国家土地而已。

 

回想这一段历史,用一位老雇农的话来讲:“咱村本来挺太平的,就是让那帮人来给整天找穷根、拔穷根,这不到底拔出人命来了?”他说的“那帮人”是指工作队,他并不知道工作队也有“难处”啊,“找穷根、拔穷根”是指工作队开始发动群众时,启发贫雇农:你们的“穷根”在哪啊?在地主富农身上,怎么样就不穷了?打倒他们!拔出“穷根”!终于不再“右倾”,农村的“阶级斗争”带上了血腥味,冤寃相报。“穷根”终于拔出来了,该打倒的都打倒了,该死掉的都死掉了,在极度疯狂的时候,泯灭掉一颗人性的善心!

 

对于台湾几乎与大陆同时进行的和平土改,以至像泰国这样一个没有通过“土改”以“解放生产力”的农业国家,现今之经济、发展与社会状况,与当今中国大陆的现实相比较,一边是善良繁茂,一边是恶果累累。

 

60年不短,大陆政权现在的中下层干部,有好多“土改”时尚未出生。有人提议办“文革纪念馆”而不可得,还是建议先办个“土改纪念馆”吧,这个纪念馆就办在传媒、资讯上。趁当事人有些还健在,大家都来写“土改回忆录”,也让我们的子孙后代,知道“土改”是怎么回事。


——作者博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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