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1月16日星期三

黄一龙:大赦人民才是正路――兼议“大赦贪官”

图:走投无路的民众跪求政府“开恩”已成了中国特色的常景
贪腐如此猖獗的根本原因是执政当局颠倒了敌我,把以权谋私的罪犯当同志,把监督权力的人民当犯人;只须把这种被颠倒的关系颠倒过来,立即可收拨乱反正之效。


本屆新官上任,頭把火就燒向貪腐分子。正為這個新班子的保守面目而沮喪的輿論,立即興奮起來。查懲治貪腐這一招,倒也的確是對付「不走老路又不走邪路」符咒的聰明之舉:偏去走老路上邪路上任何嚴肅政權都會走的路;禁盜竊,反腐敗。在中國特色的環境下,它對老路留戀者不算邪路,對邪路嚮往者不算老路,博得皆大歡喜了。可見新班子裡究竟還有正常頭腦,歷練成熟了的「自家子弟」回家接班,真比一幫刻板循規敷衍塞責的看門家丁強點兒。

  這下可苦了朝廷上下的貪腐諸公,他們不在「皆大歡喜」之列。剛剛吃下不走這路不走那路的定心丸,以為從此就在自己摸準了的石頭樂園上穩坐不走,貪貪腐腐過一生了,哪知雷聲未響暴雨驟至,真要面臨「世界末日」了。

  「大赦貪官」與「刀下留人」

  此時忽來一道閃光:「大赦貪官」!像那刑場上傳下「刀下留人」的口令,旱天甘露般地注入千百萬貪腦腐心。這倒不是當局改了主意所發詔令,而是民間專家學者上遞的奏摺策論,其作者們看來大都是正經人士,不像貪腐集團買通的五毛;他們的持論,也有理有據,並且從好幾年前就醞釀發端,只是如今不比往昔,那反腐的刀子的所指不是「星空」而是現實的腦袋,須得認真看待了。他們所據之理主要有二,一是「法不責眾」。中國官員裡腐敗分子的比重,早已從「一小撮」「極少數」拔地而起,在民眾的眼裡近乎無官不貪,在專家的筆下也早佔「縣處級幹部的百分之四十八、廳局級的百分之四十、省部級的百分之三十三」(據張維迎《反腐敗的兩難選擇》轉引胡星斗推算),雖然也還算「少數」,但已接近「半邊天」了。以我國上千萬官員的龐大基數計,這幾百萬貪腐大軍在數量上就超過國防軍,何況剩下的另一「半邊天」也難說乾淨,依法嚴查起來,「能經得起查的沒有幾個人」(張維迎上文)。可是「中國目前的執法、司法系統承載力是每年審理四十萬刑事犯罪」,「當人數超過執法、司法系統能夠承受的極限時,……執法、司法系統已經崩潰,無力維護法律了。」(李劍芒:《大赦貪官,改革必由之路》)這還僅說貪腐分子的數量。第二條理由說他們的質量:數量超過國防軍的貪腐軍個個都手握重權,這個全球最大的貪污犯罪團夥卻正是有責任有權力緝拿他們自己的力量,他們履行責任的邏輯推演就是運用手中的重權規避和打擊一切反腐的舉措以維護自己的生存,猶如手握新式武器的國防軍竟由「國外反華勢力」組成、打起仗來的情形一樣。「控制目前體制的恰恰就是那些要被懲罰的人們。這些將被懲罰的人們,為了保護自己,拼命阻止中國的體制改革,死死抓住體制的控制權,這使得中國的改革走進了死結。」(李劍芒上文)正是基於以上過硬理由,「大赦貪官」的策論才堂堂正正地出了台。大赦的辦法各說小異,但都大同於「實行有條件的特赦,調動貪官污吏的積極性」(吳思:《特赦方式推動中國政改》),規定某個時期例如十八大以後「不再貪腐的官員既往不咎」。(張維迎上文)從此與腐更始,貪污自然不戰而沒有了,大家都去共迎政治改革的美好春天。

  看得出來這些學者們的設計確是動了腦筋的,持論平和中允,並不脫離實際;對於任何尋找應急手段追求任期效應的政客,可算錦囊妙計。可是,要是站在歷史高度為這個九秩高齡的世界第一大黨想想,「大赦」自己隊伍的竊賊這一舉措,究竟意味著什麼呢?

  出路在於把眼睛轉向人民

  這個黨名叫共產黨,是以對於「產」即財富的特殊處置為目標而立的,它以消除世間財富佔有的不公,建立人類共同富裕、全面發展的自由聯合體相號召,從而曾經得到全球甚多正直人士的認同和擁戴。可是中共自建政以來關於財富的種種措施,卻從未靠近過它的宗旨。它先以「剝奪剝奪者」口號暴力剝奪了地主,「和平」剝奪了資本家,用產品剪刀差、糧食統購、集體化公社化次第剝奪農民的錢財、口糧以至幾千萬條生命,用長期低工資和大量失業率剝奪工人,用全球畸高的稅賦剝奪工商業者和全國民眾;幾十年間聚斂了巨大財富,說是為了什麼崇高的目的,卻僅僅造成幾百個幾千個暴富家庭的「自由聯合體」,已成為全球笑柄。倘若再宣佈認可自家兄弟合法佔有已經偷盜的更大財富,向他們投降輸誠與他們沆瀣一氣,讓他們逍遙法外請他們咸與維新,這難道不是使這個組織完成對於國民財富的掠奪──聚斂──瓜分──漂洗的完整歷史過程,從而背上有史以來最大盜竊團夥的千古罵名嗎?

  其實對於貪腐團夥,除了以「大赦」向他們投降,也非別無出路。能不能把眼睛轉個向,對著黨所口口聲聲為之服務且全權代表的人民呢?不是說共產黨是在人民的支持下才取得政權的嗎?不是說歷史是人民創造的嗎?怎麼遇到「亡黨亡國」的緊要關頭,倒把自己最大的靠山自己真正的父母忘記了呢?貪腐分子數量多,就算有幾百萬幾千萬,多得過十三億嗎?他們的權力大,大得過「權為民所賦」的「民」嗎?──或曰你這就說夢話了,中國人民何曾真正有權「賦」給哪怕一個鄉長?!

  離開政治改革,其它都是邪路

  這就說到本文的題目了。中國人民的權雖然並非沒有,可是它至今只還寫在憲法上。今天人民的實際身份,其實正是貪腐分子應該享有的:罪犯或疑犯。遠的不說,僅自執行「以維穩為綱」的路線以來,各界人民就成為當局維穩的對象。訪民不穩定,記者不穩定,網民不穩定,拆遷戶不穩定,農民工不穩定,買菜刀的不穩定,「打醬油的」也不穩定,更無論批評政府諷喻朝政遊行維權集會結社的人們了,雖然他們行使的都是自己的憲法權利,可是在當政者的眼裡一概不是良民。於是廣築護城河保自己,大興實名制查異端,黨政軍公檢法團結起來一致對敵──老百姓,對付內「敵」的花費居然超過對付外敵,完全忘記「與人民為敵」這條誅語的沉重份量和不祥殷鑒。其實,貪腐所以如此猖獗,根本原因就是執政當局顛倒了敵我,把以權謀私的罪犯當同志,把監督權力的人民當犯人,一意孤行於親痛仇快的邪路上的結果。只須把這種被顛倒的關係顛倒過來,從思想到理論到政策到法規徹頭徹尾徹裡徹外告別以民為犯與民為敵的邪路,變「大赦貪官」撫慰貪官為「大赦人民」依靠人民,立即可收撥亂反正之效。最直接的效果是,大量對付人民的警力,國安國保特警網警,加上無邊無際的維穩經費,盡善盡美的偵緝手段,轉向用於查貪反貪,那些鼠竊狗偷之輩哪裡是強大的執法司法系統的對手,更無論擠得它「崩潰」了!這還是最小的變化。等而上之,人民獲得解放了的政治潛力,如同三十來年以前他們獲得解放了的生產潛力一樣,將迸發出無比燦爛的光輝,其成就不是筆者這樣的腦袋可以逆料的。可以斷言的是,對於公共權力的監督,億眼所見億手所指,一定會使貪腐分子無所遁形。特別是在現代信息技術的支持下,任何黑暗的角落都會受到燭照,任何隱蔽的交易都難掩蓋馬腳。君不見某某官員抽包煙戴只錶都可能被識破暗藏的機關,這還是民間力量受到權力打壓被捆住手腳的表現。一旦公共權力不是與民為敵而是與民為善進而為民所有,兩者都會如魚得水如虎添翼,相得益彰呢!

  或問這不就是政治改革了嗎?謹答:是的。今天中國的事情,離開政治改革,其它都是邪路。即使只搞反貪污,也是繞不開它的。


——原载《东西》杂志2013年1-2月号合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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