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10月15日星期一

桑普:香港十一海難與梁振英管治危機




每年的十月一日,由於中國公民從未有真正機會行使民主權利,因此從來不是人民共和國國慶,充其量也只不過是中共建政周年而已。適逢今年中共建政63周年,當天晚上,竟在香港海域內,發生了一樁令人悲慟不已的慘劇。逾百名港燈員工及親友乘坐客船「南丫四號」從南丫島出發到中環看煙花,豈料在8時20分左右,遭港九小輪「海泰號」攔腰撞擊,客船迅即入水下沉,乘客混亂墮海,救人自救,掙扎逃生,呼親喚朋,怒海哀嚎。由於這是一場海難,生命危在分秒,因此黃金救援時間基本上不足半小時,可謂十萬火急。水警和消防在事發後半小時左右終於趕抵現場救援,直升機配合投射大光燈照明。有乘客憶述,在生死一刻,幸得消防人員破窗入艙拯救才能保命,也有船員敏捷機警,迅速打開玻璃窗口讓乘客魚貫逃生。可惜至脫稿時,已證實38人喪生,1人危殆,1人傷勢嚴重另有13人情況穩定仍需留院,實為41年來香港最嚴重的海難,筆者謹致深切哀悼。及至晚上9時,維多利亞港上空煙花依然怒放近半小時,為中共建政慶祝生日,既有「中國」字樣,又有顆顆黃星,彷彿黨疼國愛,普天同慶,全然忘乎所以。實際上,這場煙花表演燒掉了香港納稅人血汗錢,留下了漫天紅霞煙硝,但卻禁不住港人聽見遠山海面上傳來的陣陣哀嚎。

看完了煙花,演完了「喜劇嘉賓」,事發一小時後,特首梁振英開始變臉,擔崗上演「悲劇英雄」,影帝上身,慰問傷者,動員救人,接受傳媒採訪,往返碼頭醫院,成立指揮中心,要求通宵搜救。畢竟這本是行政長官的職責範圍,而且政府早有應急機制給他照表操課。他的所作所為,固然無可厚非,但也沒有任何值得歌功頌德之處。但是民望低迷的梁振英竟然在這個時刻露面,未免讓人感到他做騷多於做事。需知道,上任三個多月以來,梁振英民望持續下滑。七一遊行轟他立即下台,山頂大宅僭建官司未結,戴德梁行持股爭議未息,麥齊光辭職,陳茂波死撐板間房,國民教育先推後讓仍不撤,港人港地虛晃一招被證實無用,私樓居屋價格節節上升,一簽多行先放後縮,驅逐內地水貨客重民粹輕法治,新界東北開發官商同謀,疑為促進深港融合而割地賣港。凡此種種,不一而足。9月30日中秋節晚上,400多名市民響應要求立即撤回國民教育的「學民思潮」號召,部分人士更穿上「Why CY cannot see why」(為甚麼梁振英不明白為甚麼)白衣,提起燈籠,登山尋狼,遊行到梁振英的山頂貝璐道大宅抗議,要求出來對話,但梁振英事先離家出走,及至示威者散去半小時後,他才坐車返家,顯然有意逃避示威人士,漠視反對聲音,中秋月圓之夜有家不歸,完全咎由自取。及至10月1日,部分「學民思潮」成員在灣仔金紫荊廣場外極遠處被警方堵截,禁制其行動自由;部分進入廣場範圍的黑衣人士,又被警方以「不受歡迎」及「干擾儀式」為由抬走和驅逐,等同非法禁錮,全程無法無天。反觀十一酒會現場,梁振英高談「香港和內地共同發展的必然性和必要性」、「香港和內地融合既是事實也是現實」,把兩地居民的社會衝突以「容量問題」、「新情況」等語輕輕帶過,不正視捍衛香港核心價值和公民權益的重大議題,以及絕大多數香港市民反對中港融合的龐大呼聲。前後相互對照,梁振英媚上、欺下、虛怯的心態,顯露無遺。

十一海難,狼英表演,那也就罷了。最讓港人不解的是:為何中聯辦高級官員當晚罕有地介入完全屬於香港內部自治事務的撞船事件。當天晚上,在特首梁振英的陪伴和引言下,違憲違法的「第二支管治隊伍」頭目——中聯辦副主任李剛,走到記者面前,聲稱主任彭清華在北京出差,因此由他代表中聯辦對苦主表示慰問和哀悼,並表示他正聯絡廣東省政府,務求在最短時間內派出打撈船來港協助打撈沉船,全力協助搶救。觀乎此,問題從來不在於應否派船打撈,通力合作。問題在於這類事務應否由負有責任捍衛兩制區隔和高度自治的行政長官,採取主動,一力承擔緊急聯繫鄰近地區協助救災的相關工作,單獨或連同其政府團隊面向記者,面向市民?抑或應該像當天那樣,交由中聯辦這個在香港法制框架內毫無權力、原本不應干預香港內部自治事務的黨國機構,站到台前,跟全港記者和市民解說,反襯香港特首無言以對,無力自決?由此可見,推定地下黨員梁特首已與其恩公「第二支管治隊伍」稱兄道弟,無分彼此,心裏暗道:「話由誰說出來都一樣嘛!」如此先例一開,一國兩制,高度自治,名存實亡,豈不慎乎?

至於海難起因,現正在調查中,相信需要大概半年時間深入調查,才能水落石出。其中,「南丫四號」船長違反海事處長9月14日發出的《2012國慶煙花匯演航海警告》沒有確保所有兒童在啟航前穿上救生衣是否不當(即使該警告沒有法律強制力),香港水警和消防人員有無延遲到達現場,有無因為配合或顧全十一煙花表演而延遲增援,實屬合理懷疑,必須跟進調查。此外,根據初步資料顯示,當晚天氣良好,能見度不算低,「南丫四號」船隻狀況良好,沒有機件故障,船長沒有超速,船艙內備置足夠數量救生衣,事故疑似因兩船不相讓所致(港九小輪自北往南航行,港燈客船自南往北航行,前者撞擊後者),尚待深入查證。目前,兩名船長和五名船員因涉嫌觸犯海上危害他人安全罪被捕,水警總區重案組正在跟進調查。

儘管海難事故責任尚未查明,但我們也不妨藉此引伸思考中國國情。放眼今天,無論在香港抑或國內,「自上而下」專制政權的威權高壓不斷增強,企圖削弱或摧毀新生的公民社會力量,不斷增加公民抗爭的恐懼感和無力感;另一方面,多股「自下而上」的公民社會抗爭力量醞釀成熟,乘風破浪,高速前進。質言之,「自上而下」的黨國維穩霸權不斷漠視法治軌道,跟多股捍衛法治、沒有偏離航道、「自下而上」的民間維權力量正面碰撞。由於黨國霸權壟斷槍桿子和筆桿子,擴散暴力和謊言,因此部分民間維權力量參與者唯有如同「南丫四號」般,慘遭「海泰號」攔腰撞擊,轟然下沉,勇士犧牲,而黨國霸權也就如同「海泰號」般船頭嚴重受創,倉皇逃離肇事現場。要有效地解開這個死結,絕不是「腦殘」地要求其他一眾捍衛人權、「自下而上」的民間力量不再出航或減慢航速,畏縮不前,放任黨國霸權在海面上橫衝直撞,反而應該發動公民抗爭,施加民間壓力,迫使那股「自上而下」的黨國力量主動停止橫衝直撞,查究罪責,道歉賠償,遵守航行規則,邁向民主憲政,切實保障人權,進而讓一向「自下而上」的民間力量得以安全航行,再無人身安全的顧慮,得享免於恐懼的自由。如此向前邁進,才有促使兩股力量彼此「相讓」的合情、合理、合法基礎。如果黨國霸權不改專擅,矢志與民為敵,那麼終有一天,公民不再忍辱求存,早晚會出大事。

2012年10月4日



――动向杂志2012年10月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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