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4月30日星期六

刘军宁:民主离不开共和

――民主与共和是什么关系?有民主共和吗?

现代的共和只能是民主的、宪政的。在共和的国家,政府的权威来自人民的集体力量,离不开对人权的保障和对政府权力的限制。




在 现代政体中,民主与共和形影不离。说民主,免不了要说到共和,说共和也不能不谈民主。在人类政体的演化过程中,共和政体是作为政权私有的君主专制政体的直 接对立面出现的。在近代和当代,共和更是作为一种高于君主制的政治理想而被各国人民不懈地追求着。到了二十世纪,共和政体以前所未有的速度超过并压倒了君 主政体,以共和为名废除君主的政治剧一幕接着一幕上演。



废除帝制不等于建立共和


共和不仅仅是废除帝制。废除帝制不等于建立共和。并非除君主制之外的一切政体都是真正的共和政体。如果把秦始皇,改成秦朝总统,它就是共和制了吗?没有皇帝,不等于就有了共和。
人 们常常以为,实现共和是一件极其简单的事情。只要推翻了帝制,就自动得到共和。事实便非如此。废除帝制,并不能自动避免其种种弊端。如果共和与否仅仅是个 名称之争,而不涉及制度与治国方式的内涵变化,那么,共和还是一种值得追求的理想吗?显然,实现共和比易名改称要复杂得多。一个国家没有君主制,并不一定 就是共和的。例如,希特勒统治下的德国、墨索里尼统治下的意大利就不能叫共和国。另一方面,一个有君主的国家却可能是虚君共和。例如,英国、西班牙、比利 时、日本等等。这些国家的君主,只是国家的虚位元首,没有实权。
在 共和政体之下,天下、江山是全民共有物,不属于一人、一家、一党、一阶级,国家的治理是所有公民的共同事业。因此,共和容不得主权、不能私有,不允许主权 私相授受;大家共同和平生活在一起,治国不能靠暴力,因此,共和容不得专政。在共和政体之下,公共事务是用和平的方式管理的,政治异见与冲突是用和平、理 性的手段解决的。镇压、消灭政治意见不合者的做法是与共和政体的原则格格不入的。任何在公共领域诉诸武力的做法都是对共和的最严重践踏。



共和政体的制度特征


共和意味着,社会中的各党各派共同和平相处,并放弃用武力来作为取得与维持政权及解决政治分歧的手段。共和政体要求政府必须是公共的、公平的、中立的,即政府必须为所有人的利益服务,而不能只为少数当权者的利益服务。共和政体认定人与人之间是平等的,理应得到平等的对待,享受同等的权利与自由。在对共和政体的衡量中,"共"是以"和"为先决条件的。失去了"和","共"便是拼凑的、强制的和没有保障的。有"共"无"和"的共和并非真共和。
共和政体有这样一些制度特征:第一,共和国有一套选举制度以便举行公正的、自由的、定期的选举,各党派轮流坐庄,从而排除了政权世袭的可能性。第二,共和国有一套自下而上的代议制度,公民通过选举选出议员和执政者管理国家,建立代议政府,从而排除单级的、纯粹的直接民主。第三,实行一套严密的分权制衡制度, 以防止权力集中在少数人或某个部门手里。只有这三套制度齐备的政体,才称得上是共和的政体。


虽 然民主与共和难解难分,共和与纯粹的、作为多数人统治的直接民主却有着根本的冲突。民主是人民的统治,大多数人对少数人的统治,共和则不存在谁统治谁的问 题,所以共和高于民主。现在的代议民主不再是多数人对少数人的统治,故与共和同义。所以,民主共和这个说法,要么是自相矛盾,要么同意反复。人民共和这个 说法则完全是自相矛盾的。人民作为特定的政治术语,指全体国民中的一部分。就算政权属于人民,那也是部分人的政权,因而不是共和的。当人民与共和连用的时 候,当民主共和连用的时候,既没有民主也没有共和。
共 和与古代的直接民主、人民民主是对立的;与代议民主、宪政民主、自由民主是一体的。现代的共和只能是民主的、宪政的。共和理想的落实离不开宪政、民主的制 度。在共和的国家,政府的权威来自人民的集体力量,离不开对人权的保障和对政府权力的限制。严格的共和制对政府和人民的权力都加以严格的限制,不允许任何 一方坐大。民主只是决定领导人的产生,它甚至不能按多数人的意志随时改变选举的规则。共和比民主更为根本。



――原载《动向》杂志2011年4月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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