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2月28日星期四

铁流:“依法治国”决不是“上级指示”

——给国家主席胡锦涛的第五封信


尊敬的国家主席胡锦涛阁下:您好!

这是一个七十五岁右派老人,写给您来第五封公开信,每次除在国内外网站上公开发表外,都用特快专递直寄中南海中共中央办公厅呈转。尽管您和有关部一次也未回复,但作为共和国公民的我,有责任不断向国家主席反映问题,我相信诚能动天,情能撼地。

当前我们国家最严重的问题,就是您的政令不能贯彻执行,一些部门和一些人,特别是政法口和政法部门的人,公然肆无忌惮地破坏国家宪法,反对和不执行中央“依法治国”的大政方针的情况,越来越严重。2008226日晚10时,发生在我身上的事情最能说明。

这一天,我全家四人(我的太太、女儿、女婿和我)持国家公安部签发的有效护照,参加北京神州旅行团组织的自费赴埃及旅游,一行十六人,来去八天,每人8000元人民币。想不到在北京国际机场出关时,十五人均顺利通行,只有我这个七十五岁的右派老人出不了关。究其原因,海关边检人员回答:“上级指示”。再问哪个上级?“不知道”!再问“依据什么?”回答得更为干净:根据“中华人民关和国出入境管理法”第八条之规定:你不能出关!八条规定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批准出境:
  一、刑事案件的被告人和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认定的犯罪嫌疑人;
  二、人民法院通知有未了结民事案件不能离境的;
  三、被判处刑罚正在服刑的;
  四、正在被劳动教养的;
  五、国务院有关主管机关认为出境后将对国家安全造成危害或者对国家利益造成重大损失的。”
  这五种情形,每一种与我都对不上号,是风马牛的两个东西。在此之前,从1995年起到2007年底,由于经济条件宽松,我先后十三次赴美国,两次去欧洲七国,五次去香港、澳门,一次去台湾,六次去东南亚,三次去越南,再一次去俄罗斯,去年一月和六月仍去过香港和回过美国。我们全家,除我一人外,太太和女儿均持有美国政府签发的有效绿卡,我家在美国还有点小产业。因我爱我们这个伟大的国家,所以不申请绿卡。为什么?

我是这个国家培养起来的第一批工农干部,也是五十年代初期全国为数不多的工人记者!我曾为这个国家的建立打拼过、卖命过、欢笑过、歌唱过,几乎献出了年青的生命!至今还是中共机关报《成都日报》社的退休干部,所以不愿移居美国,深深苦恋着这个国家,正如花季少年苦恋着她的情人。希望它富强、民主、自由、昌盛!决不能再重陷“以阶级斗争为纲”的苦难道路。

故远在1985年就响应党的号召,投身改革洪流,1987年即举家来北京拼搏,是最早的“北漂一族”。在北京我先后承办过《中国市场信息》、《当今农民》月刊、《科技与企业》杂志,在香港未回归前就创办过《名牌世界》,并先后出任过不少民办团体的副会长、秘书长等职,1996年曾参与中国工商联合会组织的民营企业家代表团我任副团长,率七十余名民营企业家赴法国参加巴黎国际博览会。上世纪九十年代,我为发展国家经济,树立民族品牌,最早提出“科技兴邦,质量兴国”的诚信意识,一时为国内诸多媒体称为“中国公关第一人”。因年事渐高,于2004年退出海商,回归书斋,修身养性,潜心致志,撰写回忆录

为什么过去几十次出国从未受阻,现在却突然受阻了呢?原因很简单,去年是我国“反右斗争”五十周年纪念日。五十年前我曾因一篇“干预生活”8800字的小说《给团省委的一封信》,被划为“极右”,开除公职,“劳动教养”,整整被关押二十三年,相当一个字被关押一天,直到198011改正”回到原单位。在这漫长的苦难期间,我们的人民共和国也在流泪哭泣,而我却妻离子散,家破人亡,纵是两个随母异姓的幼女,也不能升学读书,此种刻骨铭心的往事,谁能遗忘?又有谁能忘?!

尊敬的胡主席,您是我们国家的栋梁,“反右斗争”之时,您还是个初中学生,虽未历经“反右斗争”,后来您所受教的清华大学,就抓了八百余名右派,他们都是十八、九岁和二十一、二岁的学生,連清华大学前党委书记——中国学生运动领袖袁永熙同志,也被划为右派。他们所历经的苦难,想主席阁下有所耳闻?

众所周知,1957年毛泽东亲手发动的这场反民主、反人权、反法制的“反右斗争”运动,全国一共抓了五十五万多名右派,他们中绝大多数是爱国家、爱人民、敢说敢为、有本事、有能力的民族精英,一夜之间全成了社会最底层的“贱民”。自此与风霜为伴,和冰刀共舞,劳累绵绵,饥肠辘辘,飘首刑场,死于沟泽,何止数千万人啊!二十二年后,我们虽然百分之九十九点九九的“右派分子”,都得了“改正”,恢复了组织关系、续上了终断的工龄,全部安排了工作,有的还成为国家领导人!而这回来的几十万“改正”右派仍是业务骨干,为社会主义建设和社会主义的经济发展作出了不可磨灭的贡献!这是有目共睹的事情,谁能否认,谁又敢否认?

但是,由于我们右派”是改正”而不是“平反”,故有不少人仍受到不同程复的岐视,与不公不平的待遇,如有些单位不分配福利房,不同等提工资级别,特别是未返还因错划“右派”而扣发、减发、停发的二十余工资,這在法理、常理、情理上都说不过去的事情。为此,我们中不少右派老人,至今生活十分困难。在我看来,这不仅是钱的问题,更重要的是做人的尊严与人格!同样的人,为什么有不相同对待?我们报社四五百人,都参与国家福利房的分配,唯独不让我一人参加,谁受得了?

我们这些幸存于世,历经苦难的老人,自然要在这个五十年“反右斗争”的日子里聚会发声!执政者要忘记历史,我们怎能忘记?这是情理中的事情,也不违背国家任何法律!我们一致认为:“反右斗争”是错误政治运动,必须彻底否定!中国共产党必须向受害人道歉!赔偿经济损失!国家必须发还右派“改正”前二十余年的工资!不然工龄何以叫连续计算?

我们还一致认为,“反右斗争”是中国万恶之首,百罪之源!没有“反右斗争”,就不会有“大跃进”,就不会活活饿死三千七百多万中国人!没有“反右斗争”,就不会有祸国殃民的“十年文革”,迫死数千万计的老革命、老干部,上到国家主席,下至平民百姓!但万万没有想到,这发至肺腑的正义呼声,爱国家、爱民族的呐喊,竟然遭到国家有关部门的封杀、打压,甚而重新动用当年蛮横无理的“专政”手段。从去年四月六日起,我的电话全部被监控,出入有三辆小车跟踪,后又派人在住家小区守候,现又不明不白限制我出境旅游,今后是什么不得而知,大不了是坐监、杀头!我已是七十五岁的人了,有什么畏惧的?

我现在一步不走,成天呆在家中,等着有关部门来抓捕!我到要问一问有关部门:我黄泽荣、晓枫、铁流,到底触犯了国家法律的哪条哪欵?恳请有关部门向我讲清楚说明白,拿法律来,拿手续来!不要老是黑箱操作的“上级指示”。我不承认“上级”,我只承认法律。法律是明枪实弹,不是偷偷摸摸的特务行为!

我不禁再次问:我全家随团去埃及自费旅游,为什么不让我出境?我所交纳的八千元人民币旅游费,现旅游公司不退,我找谁要去?我告,我又告谁?

尊敬的胡主席,我们伟大的国家,不能这样枉法做事啊!您一再讲,要“依法治国”,“依法办事”,可这些部门的一些人,就不“依法治国”,就不“依法办事”,想怎样干就怎样干?想监控谁就监控谁;想不让谁出国就不让出国!这叫民主法制的国家吗?

仅管如此不公、不义、不平,作为右派老人的我们,仍爱这个国家,决不会采取任何过激行为,一定理智和平地坚决抗争到底和依法上控!而我就是不断向您写信,揭露他们的违法行为。我只要求那些打压我的部门,能沟通对话,求得问题的和平解决,退还我八千元的旅行损失费,这是我近半年的退休工资。如不解决,我只能向您——我们人民共和国尊敬的胡主席写信,因为你是国家主席,有权责令这些违法部门,遵守宪法,履行宪法,宪法是国家根本大法!难道“和尚打伞无法(发)无天”毛泽东时代还没有结束么?“构建和谐社会”,无论官和民都要遵守法律!当前的严重问题是:国家机器不守法!所以“依法治国”决不是“上级指示”!如有错迕,愿接受教育。

此呈

上书人:右派老人铁流

2008229日于北京通州

附件:2008226日晚在北京国际机场出关被阻的现场情况

春节前,全家商定去埃及旅游,同行的有女儿、女婿。一则埃及暖和,二则费用不高,来去八天,含食宿门票才8000元人民币,三则埃及是文化古国,也是在我生命结束前一个愿望:目睹金字塔的神秘,尼罗河的风彩……

在敲定付费前,我出于谨慎,向太太说,是不是向政法委去个电话?太太说,你又不是管治分子,难道还要请示么?未别说你去和塔里斑联系?

我笑起来,这到不会:他们不至于如此愚蠢。

20082269晚,我们全家四人,我和太太、女儿、女婿乘上车,高高兴兴地去了首都国际机场,二号楼八号候机厅,与领队导游,一行十六人,顺利地办了登机手续、托运了行李,在过边检时,我这个七十五岁的老头被卡住了。边检武警说:不能出境。然后交由另一边检人员,将我带到一间标有滞留人员的小屋子,叫我坐下等候,而且将我和太太分开。我拒绝,然后在他们办公室门前,找了张椅坐下,略感人格平等。

等了半个多小时,无结果,多次追问,仍叫等一等,说在请示。到了深夜十一点,一个大个子年约四十岁的边警,叫李伟的队长(胸卡证上的名字)正式通知我:先生,你今晚不能走了。

我问:为什么?

他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出入境管法》第八条的规定,你不能出境。说着,给了我一张《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出入境管法》的复印件。我接过一看,上面是这样写着的:“第八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批准出境:
  一、刑事案件的被告人和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认定的犯罪嫌疑人;
  二、人民法院通知有未了结民事案件不能离境的;
  三、被判处刑罚正在服刑的;
  四、正在被劳动教养的;
  五、国务院有关主管机关认为出境后将对国家安全造成危害或者对国家利益造成重大损失的。”
  我看后,认为其中任何一条都不适用于我,很客气向他请教:李队长,八条中的五项哪一项属于我?

李伟队长很不讲理地说:不能出境,就不能出境!

我说:请给我一个不能出境的证明?

他昂着个脑袋,不屑地说:执法有什么证明?八条法律就是证明。

我回道:八条所列的五项与我毫无关系,我们全家是旅游随团行动,你知不知道?

李队长不愧是“无产阶级专政”边警,竟然威胁道:你吼什么?是不是让大厅人都知道?

我道:知道有什么不好,让全世界人民知道更好,你们剥夺一个七十五岁老人的自由!不让我走,给我手续!

他蛮横说:我执行法律,法律就是手续。说完把护照、机票扔给我:你自己退票去!

我道:我是你爷爷一样大的年龄,办不来这些,请你找人给我办去。

他立着眉毛,瞪着眼,像要打人的样子,说:你是我什么爷爷?你配吗?

我也来气了,毫不客气说:你搞清楚,我不是阶级敌人,更不是专政对象,我参加革命时你还没有出生,我玩枪时你爸顶多在读书,难道不配当你爷爷吗?我的儿女比你官还大……

他自知理屈,夹着尾巴走了,再不见我。

好在一位有人性的女警官,叫我爷爷,带着我去办了退票的事,然后带我到大巴坐车的地方。此时已近凌晨,我穿着去埃及薄薄的衣裳,在寒风里绕车穿行,白发和霜露交织,一身索索发抖。想不到一个为人民共和国打拼奋战,出生入死,献青春、献热血,自学成才,仅因一篇“干预生活”的小说,而蒙冤二十三年右派老人,只因去年诉说了一点历史的不平,又沦为“专政对象”了?!

谁在剥夺我的自由?这就叫“改正”的待遇?这就是胡锦涛主席再三再四倡导的“和谐社会、“与人为本”?我这八千元人民币旅游费,四个月的退休工资找谁要去?又去告难呢?

伟大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您的人权在哪里?我们国家还要不要宪法?

2008227日凌晨五点写于通州家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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