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9月20日星期四

管见:“要林彪还是要党、要毛主席”?


图为林彪与林立果父子

今年“九一三”,中共要员宋德福、中共党史专家王年一教授相继去世,而且据说林彪秘书张云生是在去年“九一三”去世,让人觉得,冥冥之中似乎有着什么,在告诉人们些什么。不过,本来倒是没有打算写些什么。后来,读到胡星斗的《为林彪平反》,以及陈小雅纪念王年一的文章,忽然觉得,其中确有某种意味值得注意。

聂荣臻说:元帅中,只有林彪、彭德怀两个敢顶撞毛主席。两次庐山会议,则正好是因为彭、林这两位元帅而具有重大的意义。

邓小平说:林彪的案不能翻,这是要林彪还是要党、要毛主席的问题,他认为,这叫作“从政治上看问题”。

想想看,中国共产党的政治家,有谁“敢顶撞毛主席”?刘少奇说“三分天灾,七分人祸”,也算是顶撞了毛泽东,也终于逃不过被打倒的命运。但是,彭、刘顶撞毛泽东,与其尖锐分歧,后来都得到平反,林彪为什么不行,就到了“要林彪还是要党、要毛主席”的地步?

林彪在庐山会议上讲“天才论”,企图打掉张春桥等人的气焰,更大的图谋则是停止“文革”。此举失败,林彪退却,少壮派林立果等人则企图发动政变,又失败。在威胁逼近之际,不得不南逃或北逃,但逃不过“分裂”或“叛逃”的罪名。

所谓“翻案”,只是尽可能地还原历史真相,弄清楚林彪的政治主张及政治举动的一系列问题,并非将林彪誉为“完全正确”或代表“正确路线”,况且,林彪上飞机、飞机上发生的事情,恐怕难以完全弄清楚,则“翻案”也有其限度。问题是,在还原历史真相的意义上,“翻案”为不可避免,怎么扯到了“要林彪还是要党、要毛主席”了呢?

林彪,与中国共产党、毛泽东,到了不能相容的地步。邓小平当然不是随便说说的,他与林彪之间的个人恩怨,恐怕也不能说就严重到那样的程度,那么,林彪问题何以究竟何以至此呢?

其实,问题倒也不复杂。

中国共产党是一个信奉僵化教条、崇尚专制政治的党,它压抑党内的不同声音,政见的讨论动辄触犯政治禁忌,不要说“言者无罪”、“畅所欲言”,即使小心翼翼也动辄得咎。

林彪不想当“副统帅”,也不想当国家主席,他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也还无力与毛泽东正面冲突,只是借“天才论”而打击张春桥之类追随毛泽东的“左派”,对停止“文革”做个试探而已。这种政治策略,是中国共产党党内生活的反映。然而,林彪毕竟是在党的高层会议上公开发难,而毛泽东虽然反击得手,迫使对手退却,他却不是在党的高层会议上展开正面的交锋,其得意手段是在会后展开种种的“小动作”,以“打招呼”的方式拉帮结派,放口风而威胁对手,形成新一轮的打倒对手的态势。在这种情况下,林氏少壮派拟出了一份旨在武装起义的“工程纪要”,终于为后人留下了一份他们对毛泽东、对“文革”真实政治态度的难得的书面文件,而他们对毛泽东的暗杀企图,与毛泽东的黑箱政治手段相比,其实也不是什么太过分之举。中国政治斗争中失败的一方避走香港、日本乃至苏联,不是没有先例,不一定都是“叛国”。

于是很清楚,林彪与中国共产党、毛泽东的不能相容,实质问题体现在党内斗争的方式,其表面,则集中在“分裂”或“叛逃”的真相上。后者能够真正弄清楚,林彪问题的定性也就清楚,而前者,却是中国共产党难以回避的真正的政治问题。

林彪以他自己的方式,在党的高层会议上公开发难,而且在毛泽东发动反击之后,退却而不认错,坐视其少壮派走极端也未阻止,没有逆来顺受,也不是引颈受戮。这才是邓小平所谓“要林彪还是要党、要毛主席”之关键所在。

林彪的案不能翻,乃至于赵紫阳的案不能翻,就在于,他们终于没有屈服于中国共产党的专制。

“中国可以说不”,曾经很是热闹了一阵。这种说法,体现着一种民族主义的极端思潮,其重要原因之一是,中国国内政治中没有“说不”的空间,则对外“说不”,就没有多少真正的意义。

中共十七大即将召开之际,无论宣传的调子唱得多么高,从代表资格强调“模范事迹”而非独到的政治见解,到大会实际议程以统一思想、贯彻高层精神为灵魂,排斥“说不”的政治讨论,它就不能体现真正的政治民主,仍是中国共产党自其七大以来的传统的一套,即使与其自身直至六大的表现比较,也相形见绌。

在这个意义上,林彪,对于中共十七大,也有了现实的意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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